广东:为部分中药材上餐桌开绿灯


来源:消费日报   时间:2016-09-07





  新修订的《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下称《条例》)于9月1日起施行。日前,广东省食药监召开新闻通气会透露,新修的《条例》结合广东饮食习惯,让部分中药材能摆上餐桌。


  老火汤是广府人传承数千年的食补养生秘方。但由于部分种类的老火汤需要添加中药材,这些种类的汤并不符合现行食品安全法规。不过,新修订的《条例》将给老火汤“名分”。


  据了解,《条例》的一大特色就是立足广东饮食文化特色,实施“药可入食”。然而,根据《食品卫生法》等,虽然不少中药材被明确规定不能添加到食品中。


  对此,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缪志斌表示,新修订的《条例》将尊重广东传统饮食文化习惯,省政府部门将收集、整理并公布地方特色餐饮食品传统中可食用的中药材品种,让街坊喝上正宗的老火汤。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热点视频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热点新闻

热点舆情

特色小镇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