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市年票价不变,市民呼吁晒账本
广东省物价局:年票制试行期延长一年
车主:总收入多少,要还贷多少年,没人知道
2012 年,广东省内包括广州、佛山、珠海、中山等在内的18 个城市,年票价格不变。羊城晚报记者从广东省物价局了解到, 近日该局与广东省交通厅已函复各地政府, 同意各地继续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 试行期延长一年至今年底。下一步,还要大力推进珠三角九市年票互通互认。对此不少市民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呼吁相关部门“别光会收费,该把年票的账本晒一晒了”。
广州:980 元收了11 年
给各地政府的这些批复文件涉及广州、佛山、珠海、中山、江门、东莞、惠州、清远、茂名、肇庆、云浮、梅州、汕头、潮州、揭阳、河源、湛江、韶关共18 个城市。根据批复内容, 所有涉及城市车辆通行费年票制试行期限都将延长至2012 年12 月31日。
同时,所有涉及城市的年、次票收费标准及委托高速公路代收次票收费标准也都仍按原批准的标准执行。如广州市,就继续执行已经收了11 年的“980 元年票”价格。
推动珠三角九市互认
从省物价局了解到, 目前珠中江、广佛肇、深莞惠三大经济圈已分别实现年票互认,下一步还要大力推进珠三角九市年票互通互认。
另外,根据省物价局和省交通厅给各地政府的这些批复文件,茂名市农村客运车辆年票收费标准按公共汽车跨越公路行驶10 公里以上分类收费标准执行;汕头至揭阳高速公路月浦、泰山收费站出口改为单向代收非汕头籍车辆通行费次票,收费标准按一类车10 元、二类车10 元、三类车20 元、四类车25 元、五类车35 元进行分类执行;2012 年2 月1 日起, 撤销潮连大桥收费站,其所经营的项目纳入江门市车辆通行费年票制管理,项目的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由江门市与项目经营单位另行签订协议执行。
“年票费交得不明不白”
不少市民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呼吁相关部门“别光会收费,该把年票的账本晒一晒了”。去年年中,广州市花都区辖内杨荷、龙口等5 个收费站因超期收费被曝光,随后被省交通厅勒令整改并最终暂停收费。事后,车主对年票的质疑之声一直没断过。
广州车主林先生表示:“交了这么多年的年票, 到底广州车主一年的年票总收入有多少,现在收费的路桥还要还贷多少年,没有一个车主知道。从来交费都是不明不白的,请有关部门将知情权还给车主。”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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