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制订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联合主管部门制订完善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如:会同市科技局制订《潮州市产业发展引导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会同市经信局修订《潮州市节能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会同市质监局制订《潮州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是加大专项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力度。
根据上级财政制度改革要求,为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逐步加大财政专项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力度。市财政局将补助指标下达给项目承担单位后,除奖励资金和事后补贴资金外,其他补助资金原则上都要求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项目申报书或合同书内容申请补助资金,并委托财政直接支付。
三是做好企业项目申报资料审核工作。
重点是审核企业状况、项目投资总额、投资构成和预期效益指标等,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申报要求帮助企业完善项目申报资料,使项目投入和产出的各项经济指标更加科学、合理,并择优将项目推荐上报或列入市级项目补助计划。
来源: 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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