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陈小姐又欠车船税了。由于没太多的强制性的交纳措施, 再加上滞纳金也不算高, 陈小姐已经记不清楚这是第几次补交并罚滞纳金了。不过,广州车主对车船税“懵查查”感觉也许会在不久的将来改变。国家税务总局与中国保监会在去年年底下文, 要求从2012 年1 月1日开始, 保险机构在销售交强险时代收代缴车船税。
记者了解到, 目前广东地方税务局正在广东保监局的协助下拟定细则措施,一旦实施,车主在购买交强险时,如若不交车船税,可能无法获得保单、保险标志和保费发票等票据。
无强制性车主无所谓
车主陈小姐并非故意不缴纳车船税:“要么是忙得想不起来交, 要么是去交一次觉得停车麻烦。”因此她几乎年年在第二年补交车船税,顺带着年年交上一年的滞纳金。
车主汪先生更糊涂, 他连往年有没有交车船税都不记得。虽然驾龄已经5 年,但是“反正没人催,什么时候交,交多少都不是很清楚”。不过汪先生表示,拖一拖都无所谓, “滞纳金不贵,就几十元,比打车来回一趟还便宜”。
汪先生的这一说法得到了证实。记者致电好易的客服电话获悉, 由于地税方面系统升级, 好易的客服终端已经暂停了这一服务,何时开通还要看地税方面的通知。
机构代缴一直未落地
实际上, 交纳车船税的方式多种多样。而随着机动车交强险出台,每辆车必须强制缴纳车船税,通过保险公司代缴车船税成为可能。
在2007 年1 月1 日实施的《车船税暂行条例》中第十条就明确规定:“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并且,第十一条也明确规定, “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时,纳税人不得拒绝。”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可以在办理交强险时代缴车船税。
据了解,“实际上, 除了韶关等少数城市通过保险公司代缴车船税, 广东大部分地区确实没有执行。”信达财险广东分公司的一位专家告诉记者, 主要涉及到系统开发、税务人员安置等问题。另一方面,由于没有强制落地执行,宣传也不到位,保险公司也没有积极性去执行。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只要不涉及二手车买卖,车船税交不交对车主影响不大。
广东已在拟代缴细则
不过, 这样的情况也许会在不久的将来改变。2011 年12 月19 日,国家税务总局与保监会联合下文, 再次发出关于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有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明确规定,除了特殊车辆,“保险机构在销售交强险时一律按照保险机构所在地的车船税税额标准和所在地税务机关的具体规定代收代缴车船税; 投保人无法立即足额缴纳车船税的, 保险机构不得将保单、保险标志和保费发票等票据交给投保人,直至投保人缴纳车船税或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纳税人对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税款数额有异议的, 根据本地区代收代缴管理办法规定的受理程序和期限进行处理”。
“广东省地税局正在制定相关执行规定,一旦公布可能就会落地。”广东保监局财险监管处相关负责人透露, 双方已经在商谈细则, 等细则公布后就在全省推广。
太平洋财险广东分公司方面也向记者证实, 保险协会已经向各大保险公司搜集材料和咨询相关事宜。“代缴是保险公司的义务,不会对车主产生额外成本和费用。”
来源:羊城晚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