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再取消9项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


时间:2012-03-15





近期省物价局对经省政府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进一步清理,自3月1日起,取消进入特区特别公务车证费、承包合同纠纷调解费、技工学校招生考试费、农机修理服务专业户设备设施检验费、职业安全卫生检验费等9项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前,广东省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52项,是全国收费项目较少的省份之一。

  今年以来,省物价局进一步加大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力度,除贯彻国家部署取消25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向小型微型企业免收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外,还结合我省实际出台了小型微型企业免收5项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优惠政策。下一步,省物价局将继续以减轻社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为重点, 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收费清理的要求,争取进一步取消向流动人员收取的治安联防费等一批群众反映较集中、已不适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对取消收费项目与小型微型企业收费优惠政策实施情况开展检查,确保有关政策落实到位。

来源: 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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