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深圳要“限电”了。
经过2月14日至3月15日的意见征询期,深圳市交警局昨日正式发布《关于在我市部分道路限制电动自行车行驶的通告》。
限制电动自行车行驶被通称为“限电”,时间自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每日0时至24时,4月1日至15日是宣传教育缓冲期。届时,深圳限行区域只允许45306辆特殊行业电动车行驶。限行区域主要是城市快速干道、城市主干道和城市干道,总长约457公里,占全市道路(不含高速公路)总长的8.05%。
在维持限行时间不变的基础上,限行道路增加了深圳湾口岸片区道路;结合公开征求的意见情况和深圳市实际,深圳电信的装维、抢修以及电梯维修业等被纳入特殊行业管理。
通告称,特殊行业的电动自行车若违规达到一定数量和程度,驾驶人和驾驶单位也将会受到处罚。
来源: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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