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限牌细则出炉:排气量超2.5升只能竞价


时间:2012-08-01





  根据《办法》,指标管理机构每月26日组织摇号,当日如为非工作日则相应顺延。这样看来,最快本月27日将举行首次摇号。在8月8日24时前,成功申请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将进入指标审核程序,并有望参加首次摇号或竞价。为进一步方便市民办理,8月4日、5日周六、日,全市各指标申请受理窗口将继续办公位于珠江新城华利路的广州政务服务中心仅负责受理单位申请业务。

增量指标

  环保车型1.2万个

  车型:符合工信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可登录www.miit.gov.cn查询或节油率超过20%的混合动力中小客车

  普通摇号6万个

  车型:排气量不超过2.5升的非新能源车型

  有偿竞价4.8万个

  车型:所有非新能源车型

  更新指标

  使用节能与新能源车增量指标办理登记的车辆转移、报废后产生的更新指标,只能用于新能源车和节油率超过20%的混合动力车

  摇号取得的普通车增量指标办理登记的车辆转移、报废后产生的更新指标,只能用于中型、微型载客汽车和排气量不超过2.5升的小型载客汽车

  试行期内,个人只有一次直接取得中小客车更新指标的机会;再次转移、报废的,应申请增量指标

  提醒

  8日前成功申请有望喝“头啖汤”

  昨晚,《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试行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出炉,并于今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3年6月30日止。《办法》提出“环保+摇号+竞价”增量指标分配模式,即在《办法》实施有效期内,全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为12万个,按照1∶5∶4的比例配置,1.2万个新能源车增量指标以摇号方式配置、6万个普通车增量指标以摇号方式配置、4.8万个普通车增量指标以竞价方式配置。总体来看,六成指标属于摇号,四成属于竞拍。

  《办法》终于给了存量二手车一个“说法”:7月1日零时前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二手车,在2013年3月31日前可以直接办理一次车辆转移登记,购买者可直接获取上牌资格。此外,《办法》还规定,车主更换汽车的,排气量不能超过原有车辆。

  限方式同期摇号与竞价二选一

  《办法》规定,单位中小客车增量指标占增量指标总数的12%,个人中小客车增量指标占增量指标总数的88%。为了全面提高申请人的摇号中签率,单位和个人在同一期内,只能选择参加环保、摇号或竞价的其中一种增量指标配置方式。

  新能源车增量指标和普通车增量指标、单位增量指标和个人增量指标,均是分别摇号。个人增量指标每月摇号1次,单位增量指标每两个月摇号1次。公务车同样需要申请配置指标;个人取得增量指标后,不得再次申请。

  限车型排气量超2.5升只能竞价

  《办法》规定:单位和个人2012年7月1日后购置符合工信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所列的新能源中小客车和节油率超过20%的混合动力中小客车,可以参与申请10%的摇号指标,市财政按照每辆1万元标准给予补贴。

  当月未能配置成功的节能与新能源车增量指标,可调整为普通车增量指标纳入下一次摇号配置。

  非新能源车申请摇号指标对车型有明确要求。《办法》规定,6万个普通车增量指标以摇号方式配置,这些指标仅用于中型、微型载客汽车和排气量不超过2.5升的小型载客汽车登记。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鼓励节能环保,单位2012年7月1日后需要更新或者新增出租车、专用校车、公共汽车的,无需申请指标,但其中更新或者新增的出租车、公共汽车必须使用清洁能源。

  设底价竞价须缴保证金2000元

  根据《办法》,原先的竞拍比例,从50%降到了40%。凡使用财政性资金的行政、事业单位不得参加竞价。单位和个人分别竞价,每月各组织1次。具体竞价时间、地点及内容,将在竞价举行7个自然日前向社会公布。申请参加竞价的单位和个人,需缴付竞价保证金2000元。

  竞价设保留价,不设最高限价;采用网上报价方式进行,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成交原则。

  竞价公告规定的竞价时间截止后,竞价机构应当按照竞价成交原则计算出竞价成交结果,及时公布买受人名单和有效编码,并按相关规定向竞买人全额退回竞价保证金。买受人未按照约定结清竞价相关款项的,视为放弃增量指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焦点

  购在册二手车可直接上牌

  标准:7月1日前在工商部门登记

  截止:明年3月31日前办理转移

  广州市汽车行业协会曾粗略估计,7月1日前,海珠区的9个二手车交易市场累积库存1万多辆。此前限牌消息出来后,不少二手车经营者都手足无措,希望二手车买卖可以不受限制。

  对此,广州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冼伟雄说,政府已组织对全市7月1日零时前的存量二手中小客车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查和登记造册;《办法》规定,设8个月二手车交易“过渡期”。经营单位已在本市工商部门登记的、2012年7月1日零时前的存量二手中小客车,在2013年3月31日前可以直接办理车辆转移登记。完成办理转移登记后的车辆,不产生更新指标。这意味着,购买这些二手车的市民,可以直接拥有上牌资格。

  广州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表示,通过提前摸查登记造册,以及设定了可以直接办理一次过户转移的8个月交易过渡期,既可以保证二手车经销商手中的库存车辆进行交易销售,又可以避免二手车市场出现哄抬车辆价格的行为,确保二手车交易有序进行。

  市民换新车 排量不能增

  试行期个人换新车只有一次直接上牌机会

  《办法》指出,单位和个人2012年7月1日后转移、报废名下在本市登记中小客车后,在不改变车辆所有人和使用性质的情形下,需要更新中小客车的,应当自完成办理车辆转移、注销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申请,直接取得中小客车更新指标,办理指标证明文件。

  申请更新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更新指标只用于排气量不超过更新前车辆排气量的中小客车办理登记。

  试行期内,个人只有一次直接取得中小客车更新指标的机会,再次转移、报废的,应当申请增量指标。为鼓励广州黄标车提前更新,个人转出本市、报废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并于2012年10月31日前在广州市环保部门取得有效黄色环保标志的中小客车俗称“黄标车”,申领更新指标不计入规定的申领次数。

  外地车限行措施近期公布

  停车场差异化收费、收取交通拥堵费正在研究

  在昨日的发布会上记者还获悉,外地车限时限行措施还未敲定,将在近期公布。冼伟雄表示,为真正缓解拥堵,改善空气质量,下一步将就市民较为关心的停车场差异化收费、对高峰时段及交通流量较大的区域路段进行流量控制或收取交通拥堵费等交通治理问题进行研究。

  冼伟雄表示,在接下来的广州交通“大家谈”活动中,还将就市民较为关心的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停车场差异化收费、对高峰时段及交通流量较大的区域、路段包括节假日进行流量控制或收取交通拥堵费等交通治理问题进行研究,制定系统改善交通的方案。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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