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二手房买卖款或遭严管 新规有可能出台


时间:2012-08-09





  昨日,羊城晚报记者就此向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求证,得到的答复是“只是内部征求中介公司意见,还没到对外征求公众意见的步骤。”如此看来,传闻并非空穴来风,新规有可能出台。

  房款须经指定银行过数

  该份名为“关于全面开展存量房资金监管的通知”的征求意见稿,拟由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和广东银监局三家监管机构联合下发给各商业银行、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及有关单位,要求市房管局下设机构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负责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

  按照要求,商业银行要与监管中心签署《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并设立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而二手房出卖方也需在监管合作银行开立具备结算功能的收款账户。

  根据“征求意见稿”,资金托管不会额外增加客户手续费,同时在资金托管期间,银行要按活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逾9成交易资金将被监管

  地产中介人士认为,这意味着,该规定若正式实施,超9成二手房交易的资金都会纳入托管账户监管。一方面,需要向银行贷款的二手房交易,全额交易资金都要转到监管专用账户;而一次性付清房款的资金,除了用于偿还卖房者原银行贷款外资金,其余款项也要存入监管专用账户。

  唯一的“漏网之鱼”,是在一次性付清房款的交易中,只有交易双方是亲属关系,或卖房者是法人及其他组织可以不受该监管。

  新规真能避免阴阳合同?

  行内人士认为,该新规对二手房交易的监管力度相当大,相信监管部门不仅是为保障房屋交易资金的安全,同时也希望能有效防范“阴阳合同”的出现。

  事实上,早在2008年,广州市房管局就曾试水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工行等银行也曾与地产中介携手进行试点,由银行设二手房款托管的专项账户,所有办理二手房交易的资金都被托管在这个临时“保险箱”内。

  不过,银行方面对该托管业务的兴趣似乎不大,一来二手房贷业务在大银行房贷业务中占比不高,托管业务所带来的存量资金也不多;二来银行不能向客户收托管费、账户开卡费、账户管理费等,还要派专人办理有关手续,成本支出较大。

  中介人士则表示,近年房管部门出台很多办法杜绝阴阳合同,最有效的,是通过与银行贷款直接挂钩,贷款额度需以买卖双方在房管局备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所签的金额为依据,但这也只能限制了需要贷款买房的这一部分,而对一次性付款的就没办法了。

  而今这个酝酿中的新规,其效果并不能超越上述措施,因为如果买卖双方都有心想避税,即使表面上是一次性付款,也难保买卖双方分两次交易:一次通过监管银行过数,一次私下支付。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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