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外商热议公开欠薪逃匿者个人信息新规


时间:2012-09-28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修订草案》26日提交审议。该草案在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机制方面作出新规定,对欠薪逃逸的老板,将通过当地新闻媒体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公布其个人基本信息。草案还规定,用人单位如果对劳动者实施经济处罚,按照已经实施经济处分的人数每人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东莞台商投资企业协会常务副会长翟所领表示,对于在网上公布欠薪逃逸企业家个人信息的条例,他非常赞成,因为这样才能让那些有心一走了之的企业家有所警惕,也促使他们更用心去解决企业问题,用心经营。

  翟所领指出,目前除了有资方恶意欠薪逃逸的现象外,在劳工方面,也存在一些工人恶意煽动,造成劳资纠纷,从而逼迫工厂赔偿或涨工资的现象。他希望劳动部门能从劳资双方共同去规范,把一些故意不断转换工厂,再通过闹事等恶意行为,讹诈企业的劳工的个人信息也相应进行公开,让企业在选择员工时可以避免招聘到这样的人,从而稳定企业的经营。

  东莞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黄日荣表示,商人都是想着成功才做企业的,现在由于经济大环境不好,企业实在经营不下去才关门,也有他们的无奈。基本上90%以上企业倒闭都是迫不得已,但也不排除少部分无良企业故意欠薪。对于政府出台这样的新规定,他可以理解,因为现在由于企业欠薪逃逸已经造成了社会不稳定,政府也是无奈之举,但他认为这个规定的作用可能不大。他希望政府还是要从根本上出台政策,帮助企业稳定经营。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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