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全国首部碳排放管理地方法规
昨日,记者从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获悉,《深圳经济特区碳排放管理若干规定》已于近日出台并正式实施。据悉,这是我国首部规范碳排放权交易的地方法规。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此举得益于深圳充分行使较大市立法权,使困扰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的诸多法律困局得以突破。我国自2011年启动碳交易试点,深圳成为7个试点省市之一,然而碳交易主体、配额、交易方式、处罚标准等诸多问题未得到法律明确。《深圳经济特区碳排放管理若干规定》下称〈规定〉为此明确六项基本制度。
《规定》提出实行碳排放管控制度,对深圳重点碳排放企业及其他重点碳排放单位的碳排放量实施管控,碳排放管控单位应当履行碳排放控制责任,由此确定碳交易市场主体。
《规定》建立了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市政府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在碳排放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根据公开、公平、科学、合理的原则,结合产业政策、行业特点等因素,确定碳排放管控单位的碳排放额度。碳排放管控单位应当在其额度范围内进行排放;
作为配额制度的补充,《规定》建立了碳排放抵消制度,碳排放管控单位在深圳或外地进行的节能改造、植树环保等可折抵其碳排放量;
在主体、配额清晰的前提下,深圳将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排放超标、又不积极进行节能改造的单位,将向有效控制了碳排放、配额有富余的单位购买排放权,以市场行为代替行政处罚;
为保证公平,《规定》引入第三方核查制度,由第三方核查机构提交碳排放单位的年度排放报告;
后,《规定》明确了处罚机制,超出排放配额进行碳排放的单位,将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违规排放量,以市场均价的3倍进行处罚。碳排放权交易的“路径图”由此清晰明了。
市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规定》于今年8月由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草案,先后历经两次常委会审议,最终得以通过并实施,将是对我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重大制度创新。
配稿:
企业参与碳交易体系越早越好
我市首批重点企业碳排放核查完成
为有效推动我市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建设,近日市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部分企业座谈。记者从座谈会上获悉,目前我市首批100家重点企业的碳排放核查已经完成,今年底前将完成800家企业碳排放的核查任务,这些企业将成为我市碳交易市场首批交易者,承担强制减排的任务,同时也可能从碳交易中最早获益。
深圳为我国首批启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城市,“十二五”期间,确定了碳强度下降21%的目标。由于深圳没有钢铁、水泥等大型排放源,单位企业的碳排放量小,因此需要将较多数量的企业纳入碳交易体系。经初步选定,我市将涉及电力、制造、电子等26个行业的800家企业纳入碳交易体系,这些企业2010年碳排放合计占全市总量的54%,达到4000余万吨。
“企业参与碳交易体系,不仅有利无害,而且越早越好。”市政府副秘书长吴德林表示,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是深圳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可持续的全面发展的重要保证,随着交易体系逐步建成,将有更多企业加入其中。对于先加入的企业,在排放配额分配时将优先考虑以免费分配为主、拍卖购买为辅,而在市场运作成熟后,配额分配将以拍卖为主;另外,企业越早加入碳排放交易体系,将越早进行内部节能改造,将来还能在市场上卖出排放配额获得利润;对于市场先行者,市政府还将充分认可企业在外地进行节能改造所产生的碳减排,以抵消在深圳的碳排放。
“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中,企业早准备、早研究、早投入,将增强企业的未来竞争力。”吴德林说。他同时表示,深圳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将从实际出发,在核查企业碳排放量、分配排放配额等多方面予以优化,以保证促进城市、产业和企业的未来竞争力,而不是阻碍。
中兴通信、富士康、杜邦中国、福葵精密组件、南山热电等企业代表参与了座谈,大家表示深圳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是城市可持续发展大势所趋,各企业将积极配合、认真参与到这一我市重大工作中。同时,各企业也就现阶段碳排放核查、未来排放配额分配等关心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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