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闻网广州12月24日电 由广东省工商局牵头起草的首个商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国家标准近日正式颁布,广东省工商局表示,新标准的实施将有效应对原商品抽检难以解决的若干“老大难”问题。
广东省工商局介绍,原有的抽样检验标准都是针对生产方生产的产品集中存放的情形设计的,其结论只能适用于该批集中存放的产品,而每个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后,由于销售主体多、现场可见样品少,采用原有的方法抽检,只能判定在场的商品不合格,对不在场的同一商品无法判定,导致相关部门执法效能差,打击威力小。
为解决这一难题,广东省工商局牵头,联合国家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共同起草了首个商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国家标准——《商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程序具有先验质量信息的情形》GB/T28863-2012,该标准近日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通过并颁布,将从2013年2月15日起实施。
据悉,新标准适用于政府部门对产品、商品质量的监督抽检,抽检不合格的,其检验报告出具的结论为商品的“监督总体不合格”,通常确定为同一厂家的同一型号商品,而不是“该批次不合格”。
广东省工商局介绍,新标准的颁布实施,将有效解决原有标准中对于流通领域商品抽检难以解决的若干“老大难”问题,如部分商品因现场存放样品量太少而无法抽检的问题;因抽检要求的样本量大所带来的监督成本高的问题;因规定的抽样方法难以实施而造成的程序违法问题;因抽检结论限于集中存放的“批次”,不能适用于其他销售者等问题。
记者了解到,广东省工商局在全国率先采用国家监督抽样检验标准实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共抽检了9大类6681款商品,发现不合格商品2772款,查处了一批不合格商品销售者,对不合格商品生产经营者产生了强大的震慑作用,初步显现了采用新标准的监管成效。
广东省工商表示,该局将进一步完善商品质量监管制度,联合有关部门积极探索构建商品质量监管体系,近期将组织建立不合格商品信息库,开发信息查询软件,并推出以“清除不合格商品”为核心的一系列新监管措施,包括加强专项检查、追溯不合格商品源头和流向等。完
来源:广东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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