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税局3日公布,从1月1日起,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保留纸质申报方式的同时,优化网络申报方式,推出“确认申报”服务新模式。
该新模式具体说来就是:由地税机关依据纳税人上一年度自行申报及扣缴申报的个人所得税数据信息,按照《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规定的申报口径,为纳税人生成一张含有已申报数据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将这些数据信息主动推送给纳税人,纳税人只需对表内数据信息进行确认或修改,即可完成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义务。
广东省地税局介绍,新模式具体操作流程简捷方便,纳税人可通过广东省地税局网上办税系统进入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界面,界面将自动显示含有申报数据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表内所显示的申报数据信息,是纳税人上一年度在广东省不含深圳市范围已申报的所得和已纳税额等数据信息的汇总。该数据信息仅供纳税人申报时参考,纳税人需根据实际所得进行核对。如相符,按“提交”;如不符,可在修改后按“提交”,便可完成申报,并对确认或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承担法律责任。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如有疑问,可拨打地税12366-2热线或登录广东省地税局门户网站www.gdltax.gov.cn或相关市地税局门户网站的“在线咨询”栏目,咨询确认申报模式相关问题。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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