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东国税税收收入8522亿元 增9.5%


时间:2013-01-07





  南方日报讯 2012年,广东全省国税系统完成税收收入8522.51亿元含深圳,下同,同比增长9.5%,增收742.33亿元,全年共办理出口产品退税2636.71亿元,同比增长14.4%,增退税款331.48亿元。

  2012年税收收入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税收收入总量再上新台阶。2012年,广东国税系统税收收入从2011年的7780亿元跃上8522亿元,收入总量连续18年居于全国首位。在全省地级以上市中超过200亿元的有10个市,广州、深圳收入总量均超过2000亿元,分别为2536.09亿元和2320.55亿元,佛山、东莞、惠州收入总量超过500亿元,分别为588.84亿元、582.73亿元和529.52亿元。

  二是税收收入增速稳中趋升。自2011年一季度以来,受国内外经济环境收紧影响,广东省税收收入季度增速持续下滑,2012年前三季度收入当季增速分别为8.9%、6.2%、4.1%。但随着国家稳增长措施效果逐渐显现,税收收入增速加速下滑的态势得以遏制,自8月份以来,收入增速逐月回升,第四季度税收收入增长19.9%,高于前三季度收入增速。主体税种中国内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收入增速回升态势明显。2012年全省国内增值税收入完成3184.32亿元,增长11.6%,增速比上半年和前三季度分别提高6.4和5个百分点,企业所得税收入完成1526.07亿元,增长4.3%,增速比上半年和前三季度分别提高1.3和0.8个百分点。

  三是税收收入运行相对协调。一方面,税收收入运行与经济走势较为一致,均呈现稳中趋升态势,税收收入增幅略高于GDP增幅。另一方面,中央级和地方级收入协调增长,中央级和地方级税收收入增速相差不大。四是税收收入质量显著提高。一方面,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新出台税收政策学习、宣传和纳税辅导的力度,做好税收政策执行跟踪、调研、反馈和分析评估工作,及时办理软件产品、资源综合利用、残疾人就业等增值税的减、免、退税,及时做好享受过渡期税收优惠、小型微利、高新技术、安置残疾人就业等企业的所得税的减免退税工作。另一方面,在依法征税的前提下,全省国税系统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以税源专业化管理为基础,从经济税源调查、重点税源监控、税收征管、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方面多管齐下促增收。今年全省对接受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资本交易项目,办理电子、服装、家具类产品出口退免税的企业、钢材批发企业和已注销商贸企业等进行重点专项检查,深入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严密防范和依法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活动,税收收入质量有较大幅度提升。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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