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1.2亿元!为广州困难群众新春送温暖


时间:2013-02-01





  今天从广州市困难群众代表迎春座谈会上了解到,今年春节期间,中央、省、市共投入财政资金1.2亿元,为困难群众送温暖,将惠及38万人次。据了解,近期,国家民政部、财政部下拨给广州3102万元,向重点优抚对象、农村五保和城乡低保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重点优抚对象每人360元,城镇低保对象每人300元,农村低保和五保对象每人200元。

  省民政厅、财政厅投入资金1826.88万元,向重点优抚对象、农村五保和城乡低保困难群众发放每人150元的一次性生活临时价格补贴。按照广州市本身的规定,广州市向本市低保、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政府供养人员发放每人500元春节慰问金,由广州市、区县级市财政投入资金7081.82万元。从中央到省市财政共投入资金1.2亿元,共惠及困难群众38万人次。

  目前,花都区已完成所有资金的发放工作,黄埔区、番禺区已完成市本级慰问金的发放工作,其他各区、县级市正在履行资金下拨程序。近日,广州市民政局还走访了花都区和从化市新建的五保安居点以及农村的低保户,并赠送了安居费和慰问品。

  2012年广州市低保标准大幅提高,全市城镇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到530元,首次实现全市城镇低保标准一体化;农村平均低保标准提高到467.14元,增幅23.86%;番禺、南沙、萝岗区实现城乡一体化。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从低保标准的1.2倍提高到1.5倍。全年向困难群众发放节日慰问金和临时价格补贴共计1.7亿元。去年广州市还出台了《广州市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和《广州市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办法》,医疗救助最高限额达每人每年14万元,全市受惠群众近33万人次,累计支出近1.3亿元。

  广州市副市长贡儿珍说,今年将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的运行机制,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健全居民家庭经济核对系统;适时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落实各项优惠减免政策,逐步缩小城乡差别;探索建立商业保险参与医疗救助机制,解决困难群众大病保障问题。

来源:南方日报 - 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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