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公交行业补贴清算拟全部改用当年数据


时间:2013-02-18





  全部改用当年数据

  相关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正征求意见

  今年广州两会期间,叶雪文等10位人大代表联合发起询问,将矛头对准广州市本级城市公交行业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情况。16日起,广州市交委就该办法的修订向社会征求意见。在修订稿中,人大代表的意见得到落实,补贴清算不再按上一年度的数据,而是改为按当年数据来清算。

  上月在询问会上,叶雪文列出这样一组数据:物价局计算的模拟票价是2.27元,而财政局算出来的模拟票价是2.44元,广州市交委引用物价局的模拟票价算出来的补贴是10.06亿元,而引用财政局的模拟票价算出来补贴只有4.4亿元,大概少算了5亿多元。对此,广州市财政局局长袁锦霞解释,问题在于按照原办法的规定,在清算2011年公交行业综合补贴过程中,引用的数据是2010年的数据,所有成本、客量等都是以2010年作计算,而中央油价补贴则是引用2011年的数据。袁承认,公交行业综合补贴应该是以当年的成本为核算依据,对公交行业给予补贴,而不是以上一年的成本为核算依据。该办法拟由广州市交委牵头进行修订。

  16日,广州市交委官网就《广州市市本级城市公交行业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修订稿向公众证求意见。羊城晚报对比新旧办法,发现修订稿已经对两会期间提出的情况进行修订。

  修订稿增加了,“实际票价收入是指公交行业实际收到的票款收入及相关财政补贴收入。”同时,也重新规定,从2011年起,补贴清算涉及的公交行业收入、成本和成品油价格改革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均采用当年数据核定。

  而对聘请中介机构对公交企业财务进行审计方面,原办法只规定“由市财政局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上年度公交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而修订稿更明确称:“由市财政局会同市交委、市物价局,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当年度公交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形成审计报告后由市交委提交市物价局”。同时,修订稿也同步修改为:“公交行业人均工资水平按广州市当年社平工资水平计算”。

  链接

  意见反馈途径:

  信函:广州市天河南二路1号16楼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综合管理处

  邮编:510620;

  电话:38180193;

  传真:38180192;

  电子邮件:jtwzhc@163.com

  起止时间:2月16日至2月25日。

来源:羊城晚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热点视频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热点新闻

热点舆情

特色小镇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