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012年,全省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含租赁补贴50多万套,竣工及基本建成20多万套,两年内全省共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497亿元。这是笔者昨日从提交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的省政府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中获悉的。
社会力量参与投资建设公租房的模式在我省逐渐成熟。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的保障房达22万套以上,占全省保障性住房总开工量的三分之二以上。
2011年因建保障房少收461亿土地出让金
近年来,全省各地通过公共预算、土地出让净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以及地方政府债劵等渠道积极筹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部分城市还提高了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比例。
据统计,2011年全省共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267亿元,其中各级政府筹集资金179.5亿元。2012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完成投资近230亿元,其中各级政府投入资金169亿元。2012年中央下达我省的32亿多元公租房和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已全部分解下达给各市县,省级专项补助资金5.5亿多元也分解下达到各市县。
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在建设改造过程中,享受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政策优惠。据统计,2011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性减免税收25992万元,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9479万元,直接减免政府性基金13700万元,各级政府以划拨用地方式减少的土地出让收入达461亿元。
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453公顷
保障性住房用地是否得到保障?2012年,省政府分解下达各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15.5万套,据各地测算用地需求419公顷,截至2012年10月底,全省各地共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453公顷,用地落实率达108%。
全省各地已全面建立土地储备制度,提前做好用地储备。广州市专门制订了《广州市保障性住房土地储备办法》,对保障性住房用地实行单独储备。2009年—2011年,广州市本级共完成64宗、655.01公顷保障性住房储备用地规划选址,其中13宗共115.52公顷已完成储备并实现供地。
据介绍,我省提前将2012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上报国务院审批,国务院批复珠三角7个市保障性住房用地总规模244.3354公顷。据统计,截至2012年10月20日,所有地级以上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落实率都已达到100%。
省人大建议回购二手房作为公租房
“公租房项目要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配套完善的区域”,“对选址不方便群众生活的,要给予扣分处理”——去年我省印发的相关政策文件对保障性住房规划选址作了明确要求。
对此,省人大环资委建议把回购城区二手房作为增加公租房房源的渠道之一,以有效降低成本和缓解交通不便的矛盾。
省政府在报告中透露,省政府通过检查、巡查、考核发现,多数城市保障性住房项目选址合理,充分考虑公共交通、学校教育、医疗卫生等配套设施条件,群众出行和生活方便,受访群众比较满意。
截至2012年年底全省社保基金累计结余5131.3亿
粤养老金投资收益不计入个人账户
昨日,笔者从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提交的《关于社保基金2011年度决算和2012年第一季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议意见及有关调研报告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中获悉,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全省社保基金累计结余5131.3亿元,相比2011年的4129.29亿元,增加了1002亿元。广东千亿养老金投资运营产生的收益全额计入滚存结余基金。
2012年,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项基金总收入达到2493.4亿元,基金总支出1489.2亿元。
养老金投资收益计入滚存基金
去年3月19日,广东与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正式签署了《广东省部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合同》,在全国率先将1000亿元养老金委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为全国养老保险基金实现保值增值开辟了新渠道。
个人账户是否可以从养老金投资中获益?报告透露,广东千亿养老金投资运营产生的收益不分统筹基金收益和个人账户基金收益,而是全额计入滚存结余基金。这意味着个人账户是不能分取投资收益的。
全省养老险缴费比例将基本统一
全省各地企业养老保险单位费率存在差异较大的情况,其中最高的湛江市费率达22%,最低的如中山、佛山、珠海为10%。根据广东省2009年7月下发的通知,要求各市用3年左右的时间,将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调整至13%—15%,实现费率基本统一。
目前,在尚未达到规定缴费比例范围的10个市中,有7个市制定并启动了单位缴费比例过渡计划。在尚未统一缴费基数的8个市中,有5个市制定并启动了过渡办法。
河源医保基金现赤字只是个案
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调研报告此前曾反映河源市医保基金出现当期赤字,需引起重视。对此,省政府表示,医保基金出现赤字的问题只是个案,不具备普遍性。目前,河源市已经采取措施解决基金赤字问题。
广东收缴追回省级财政拖欠、截留、占用资金
收缴或追回财政资金6.84亿
截至2012年底,按照审计要求上缴、追回或归还的各级财政资金达6.84亿元,拨付项目资金1.34亿元,规范会计账目9936.9万元。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提交的我省201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通报了我省及时收缴或追回拖欠、截留、占用财政资金,调整不规范会计账务的情况。
2011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指出了省级财政预算执行率偏低、结余结转规模较大、预算追加支出部分下达时间慢、执行率有待提高等具体问题。
2012年11月,省府办公厅将省审计厅对40个省直部门会议费、培训费专项审计的调查结果在省直各部门、各单位进行了通报,并结合审计建议明确提出了严格控制会议费、培训费的七点具体要求。
近年来,我省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重点推进地级市市委书记、市长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在地级市范围内将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财政决算审计叠加,并围绕这两大审计项目安排专项资金审计,有效提高了审计工作效率,促进审计查出问题的责任落实,推动行政问责机制建设。
来源:南方日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