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今日获悉,广东陆丰核电一期工程选址阶段环境影响评价目前正在环保部网站进行受理后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年4月22日-2013年5月1日10天。
据悉,陆丰核电厂在2007 年10 月被列为国家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十二五”期间可选择开工候选厂址。该厂位于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碣石镇以南约8km 的田尾山,厂址为滨海厂址。陆丰核电厂厂址在行政区划上隶属于广东省汕尾市辖陆丰市,陆丰市区位于厂址西南方位约26km,汕尾市区位于厂址西方位约45km 处。
环评报告透露,陆丰核电厂规划建设6 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一期工程建设2 台AP1000 机组。总投资额约为374 亿元人民币,资本金占总投资比例为25%,其中环保投资约为7.9 亿元。
陆丰核电厂一号机组计划于2013 年12 月具备浇注第一罐混凝土的条件,单机建设周期为54 个月,两台机组建设相隔10 个月,一期工程两台机组计划分别于2018 年6 月和2019 年4 月投入商业运行。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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