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了解到,为实施广东省《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近期茂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茂名市实施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方案》,2013年至2020年8年时间,茂名市将投入51.5亿元实施七大类工程项目治水,项目内容包括联合治水工程、饮水安全工程、水源保护工程、亲水景观工程等。
记者了解到,《茂名市实施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方案》工程项目中,联合治水工程包括加快推进小东江、白沙河等涉及跨界污染的流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等15个主要项目,投资12.4亿元;饮水安全工程包括实施饮用水源保护区清理整顿等17个主要项目,投资17.2亿元;水源保护工程包括制定流域环境功能区划,划定生态控制红线,开展高州水库集雨区生态监测、流域生态健康评估,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保护与恢复、生态防护林和水源涵养林建设等9个主要项目,投资3.08亿元;亲水景观工程包括全面推进城市污染河涌综合整治,系统实施水面保洁、清淤清障、引流活水、生态河岸、绿化美化、亲水旅游等3个主要项目,投资为3.6亿元;设施提效工程包括新建、扩建骨干污水处理厂等29个主要项目,投资约11.7亿元;数字监管工程包括分阶段建设重要河流主要污染物通量实时监控站和重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生物毒性监控站等10个主要项目,投资0.23亿元;全民爱水工程包括建设水环境教育基地等5个主要项目,投资680万元。
茂名市政府承诺,凡自筹资金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并通过环保、建设、财政部门组织验收的乡镇或生态示范村、自然村均给予奖励,其中2015年前建成的乡镇奖励150万元,2020年前建成的乡镇奖励100万元,生态示范村、自然村给予奖励10万元。
南方网编辑:钟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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