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是泛珠各省区贯彻中央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转型升级的宏伟实践。过去的一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有关部门和泛珠合作各省区的大力支持下,广东认真落实2012年泛珠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全面加强与泛珠合作各方的交流合作,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显著成绩。
一是经贸产业合作深入开展。我省认真落实中央扩大内需等战略举措,积极开展经贸合作交流活动,在泛珠区域举办市场开拓及促销活动50多场,签订购销合同超过2000亿元。我省与泛珠合作省区达成产业转移项目101项,金额224.6亿元,涉及汽车零部件、电子仪器、食品医药等多个领域,产业合作进一步深化,合作项目对接良好。
二是基础设施合作共建加快推进。我省大力实施外通内连工程,开展新一轮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工作,规划至2017年与相邻省区间的高速公路出省通道达20条。贵广高速、港珠澳大桥等建设进展顺利。厦深、南广、贵广等铁路项目加快推进。逐步实施大珠江口港口群亚太中心、南北枢纽和珠江门户等三大战略举措,积极推进泛珠区域内陆无水港建设,区域港口整体效率和服务水平有效提升。与泛珠合作各省区城市的空中快线建设进展良好,支线航空发展迅速。
三是市场环境建设合作成效显著。工商、质监、知识产权、检验检疫、反走私和价格管理等领域合作深入开展。与泛珠合作各省区质量互认合作得到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信息通报和联合办理等制度进一步完善。
四是环境保护合作积极推进。基本编制完成《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初步建立起泛珠区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区域环境空气监测信息平台和信息发布机制建设顺利推进,《泛珠三角区域水环境网络监测规划》深入实施,泛珠区域环境监测合作不断加强。同时,区域环保产业交流取得新成效。
五是区域应急管理联动机制不断完善。印发实施《泛珠三角区域内地跨省区特别重大、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系列应急预案。我省先后与湖南、福建、广西及江西四省区签订北江、韩江、西江、东江流域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合作框架协议,建立流域防汛抗旱应急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六是与泛珠兄弟省区的交流合作取得新突破。深化粤桂合作,《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总体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基本完成,今年5月粤桂两省区在广州举行合作交流座谈会并签署会谈纪要。《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纳入2013年国务院审批计划,标志着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将上升为国家战略。今年8月,广东省党政代表团赴广西、湖南开展深化交流合作系列活动。
泛珠合作的不断深化,有力促进了区域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推动了区域公共问题的解决,改善了区域整体发展环境,为促进泛珠各省区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协调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当前,泛珠合作处在新的历史起点和转型发展的关键阶段。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要继续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我省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与泛珠各方共同努力,以更加开放的理念、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举措,不断拓展合作领域、提升合作水平,推动泛珠合作向纵深发展,不断取得新实效,开创新局面。
一是积极拓宽合作通道。加快铁路、公路、水路等跨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实现全面对接、互连互通。进一步消除行政壁垒和贸易壁垒,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立自由开放的统一市场。
二是务实推进产业合作。充分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促进产业合作和转型升级。积极引导珠三角产业有序转移,支持中西部泛珠省区建设,加快实现自身产业升级和“腾笼换鸟”。积极推动粤东西北与泛珠周边省区的产业合作,有机融入海西经济区、北部湾经济区等。继续深化与港澳产业合作。
三是加强地区和国际间经济技术交流合作。携手广西、云南等省区进一步加强与东盟各国的经贸、科技、文化等领域合作,共同开拓东盟市场。落实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深化CEPA先行先试,推进粤港澳率先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携手福建等省共同发挥对台优势,推进对台开放合作。
四是深化泛珠合作机制改革。认真总结泛珠合作经验,借鉴国内外区域合作组织的成功做法,进一步完善泛珠合作机制,推进务实合作、高效合作、可持续合作,促进泛珠合作健康发展。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符合中央要求,顺应时代潮流,反映合作各方愿望,前景广阔而美好。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合作各方的共同不懈努力下,泛珠合作一定能不断结出丰硕成果,再上新台阶!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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