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城市总体规划获国务院批复


来源:中国海洋报   作者:纪岩青    时间:2016-03-15





  日前,国务院发布《关于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原则同意《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要求不断增强城市辐射带动能力,逐步把厦门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在促进两岸共同发展、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中发挥门户作用。


  《总体规划》明确,厦门是我国经济特区,东南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港口及风景旅游城市。在空间布局方面,厦门要构建“一岛一带双核多中心”的组团式海湾城市。其中,“一岛”为厦门岛,“一带”为环湾城市带,“双核”为厦门岛和厦门东部两个市级中心,“多中心”为思明、湖里、海沧、集美、同安、翔安等区级中心。形成以厦漳泉为主体,以闽西北为腹地,山海一体、江海连城的大海湾都市区,打造对接长三角和珠三角,辐射中西部和台湾的中国东南沿海经济增长极。


  推进区域统一规划、整体布局,设施共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在产业布局方面,《总体规划》提出,到2020年厦门本岛及岛外将形成五大工业集聚区,包括本岛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海沧临港与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区、集美机械产业集聚区、同安传统优势产业集中区和翔安新兴产业集中区等。依托港口、机场、铁路、高速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条件,发挥区位优势,建设四大物流园。


  在旅游方面,厦门将建设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观光、休闲、商务、会展、购物旅游强市,集旅游目的地、集散地和两岸旅游热点口岸为一体的国际性滨海旅游城市。旅游发展布局“一湾携两岸、两点带三圈”。“一湾”即由东西海域构成的内海湾,“两岸”即海湾两岸城市景观,“两点”是指鼓浪屿和金门两个重要旅游目的地,“三圈”即都市文化旅游圈、海岛风光旅游圈、环城休闲度假旅游圈,其中海岛风光旅游圈,指以鼓浪屿为龙头的岛屿及海域景观集合,包括厦金海域特色景观资源。


  《总体规划》明确,厦门将构建以大运量交通走廊为主的跨海通道体系,到2020年市域内共规划建设13条跨海通道。同时,厦门将加强对沿海地区开发建设的控制和引导,控制好天际轮廓线,保护好自然水体、生态岸线和景观风貌,突出山水相融、城景相依的海湾型城市景观特色。(记者纪岩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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