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教育部门和警方计划采取多项措施维护校车安全,如将校车管理纳入警方日常和年终考核,校车路边停靠行人车辆须等候、礼让等。
27日上午,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市教育局及市公安局联合在鼓山新区小学举行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关注校车、关爱学生”主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启动仪式。
我省或出台“礼让校车”规定
记者从现场获悉,从2011年11月28日至2012年2月28日,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校车和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整治结束后,将摸排清楚全省校车数量、驾驶人情况,便于下一步的校车管理。
据了解,我省警方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校车管理,将按照国家规定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相关实施办法。对于校车可使用公交车专用道、其他车辆要礼让校车等规定,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领导表示,很有可能在我省的实施办法里出现。
校车可走公交专用道
福州市公安局宣传科陈科长表示,正规校车必须向教育部门及警方报备、审批。在福州市,校车接送学生时可以使用公交车专用道,五一路、五四路、工业路、国货路及杨桥西路等路段在交通高峰时段(7:00~8:30、17:30~19:00)专用车道内只允许公共汽车和校车(喷涂校车标志)及大型载客汽车(20座以上或车长大于6米)通行。
晋安交巡警大队林副大队长告诉记者,大队已将校车安全管理纳入警方日常及年终绩效考评内容范围,哪位民警管辖的辖区内出现了校车安全事故,将对民警工作考评产生直接影响。林副大队长同时提醒市民,遇校车路边停靠让学生上下车时,行人及车辆应停步等候或从旁避让通过,做到文明礼让校车。
需求大的学校多买不起校车
活动现场,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福州市对校车需求量较大的是民办幼儿园、农民工子弟学校、农村的小学和一些寄宿学校。但此类学校还没有足够的条件购置专用校车,而且一些寄宿学校存在仅周末才用车的特殊情况。这位负责人呼吁动员社会力量,运用多种方式开展校车营运,例如允许城乡巴士的营运线路延伸到建制村门口,在周末增加班次,学生乘坐此类巴士可报销车费等办法解决交通问题,保证农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
来源: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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