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对城市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进一步细化,有私家车、两年内买房或是高档装修住房的家庭,都不能被认定为低收入家庭。日前,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出台的《福建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对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等作出规定。
家庭收入是指申请人家庭成员在上一个年度内所拥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家庭财产是指申请人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财产,主要包括:存款、房产、车辆、有价证券等。
几类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
需要注意的是,下列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一)政府颁发的对特殊贡献人员的奖励金、见义勇为奖励金、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省级以上劳动模范退休后享受的荣誉津贴。(二)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按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优待金及护理费。(三)在校学生获得的奖学金以及政府和社会给予的救助金等。(四)政府、社会组织和个人给予的临时性生活救济金。(五)因工(公)负伤职工的护理费及工(公)亡职工亲属享受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规定享受的抚恤金、人身伤害赔偿中除生活费以外的部分。(六)按规定由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统筹费。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可直接认定为城市低收入家庭,不再重复进行家庭收入认定。
部分情形认定实行一票否决制
最引人关注的莫过于部分情形对低收入家庭认定的一票否决制,如拥有私家轿车等较高价值非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家庭,不予认定;两年内购房或者高档装修住房的家庭不予认定,但因拆迁或者棚户区改造等购买安置房、经济适用房的除外。不仅如此,如果家里小孩有就读贵族幼儿园、自费择校就读等情形的,该家庭也不能被认定为低收入家庭。另外,家庭成员中有自费出国留学、劳务的;因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也不予认定低收入家庭。
据介绍,城市低收入家庭在住房、医保、社保、就业等诸多方面都享受到优先照顾,并可获得一定的资金补助。
收入情况转好家庭将及时取消资格
《福建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书》有效期限1年。期满后,申请人可以申请重新认定。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建立对城市低收入家庭定期复核制度,至少每半年复核一次。
对家庭收入情况好转不再符合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的,应当及时取消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并终止其相关待遇。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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