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初,厦门市开始在“平价商店”供应11种指定平价农副产品,低于市场零售价部分由市财政进行补贴。到本月底,这11种指定平价农副产品的投放期就要结束了。昨日,市物价局局长陈金标在接听市长专线时表示,根据初步匡算,这3个月的补贴资金预计达到五六百万元。这也意味着,平价商店在3个月里为厦门市民节省了五六百万元的支出。
目前,厦门市在54家连锁超市设有平价农副产品专营区,供应11种指定平价农副产品。这些产品实行政府协议价,即蔬菜价格应低于市场零售价格15%,粮、油零售价格低于市场零售价格5%,肉、禽、蛋价格低于市场零售价格8%。价差损失由市级财政安排价格调节资金,据实向平价农副产品销售点拨付补贴。
陈金标表示,去年,厦门市CPI涨幅为5.2%,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这其中,平价商店也起到了一定作用。
根据计划,到本月底,这11种指定平价农副产品的投放期就要结束了。陈金标说,结束之后,如果市场价格稳定,将不再补贴这11种产品与市场价的差价,而是通过水、电、摊位费等形式对商家进行扶持,商家的售价不能高于市场价,必须诚信经营、明码标价。
平价商店的牌子将继续保留,今后如果价格波动大,将根据实际需要和物价情况,再度启动补贴机制。
陈金标还说,今年,厦门市将加快和完善平价商店的建设。现有的54家平价商店已经把符合条件的商家都列进来了,遍布厦门市6个区,但岛内较多,岛外还比较少。今年将争取在岛外新增加一些平价商店。
来源:厦门商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