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率先出台“以工引工”政策


时间:2012-02-10





正月初七,在湖北老家过完年,杨丽就准时回到位于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飞毛腿公司,准备上班。和她一起来的还有3个同乡,他们都是听了杨丽的介绍后,决定结伴来福州打工的。元宵刚过,通过“以工引工”,飞毛腿公司就已吸纳了100多位新员工。

  为鼓励企业老员工介绍新员工到我市重点企业就业,去年底,我市对重点工业企业中愿意利用春节返乡等机会引导、介绍家乡劳动力来榕就业的,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发放“以工引工”劳务介绍人聘书。一次性推荐首次来榕就业员工3人以上的,给予每人200元的奖励。目前,51家重点用工企业的3574名老员工已获得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的聘书,人员分布在省内的南平、三明、宁德、莆田、龙岩等地,以及省外的四川、江西、湖北、河南、贵州、湖南等25个省份,形成庞大的“招工小分队”。

  “以工引工”是最为稳定的招工方式,招来的人容易留得住。“经老乡介绍,新员工对未来工作已经有了较全面的认识,不会存在太大的心理落差。”飞毛腿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任惠芳说,老乡之间可以相互照顾,也能有效降低员工离职率。从初步统计情况来看,预计飞毛腿公司全年将通过这种方式招收近500名新员工,占新招人员的20%。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往每逢岁末年初,不少企业都会采取老乡带老乡的传统方式招工,成效较好。而出台政策给予奖励、给老员工发放“以工引工”聘书,这在我省尚属首次。“这样做,既能促进老员工的招工积极性,也能让新员工安心来榕打工。”这位负责人介绍说,只有诚信用工企业的员工才可以被聘为劳务介绍人,加盖公章的聘书就像一颗定心丸,让更多老乡放心来榕打工。

来源:福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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