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日前正式发布《福建省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到2015年,力争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达3000亿元以上,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2%;培育14个销售收入过百亿元、100个销售收入过20亿元的重点龙头企业。
《方案》提出,我省将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海洋高新技术等产业,以新型显示、LED产业、稀土及化工新材料、节能环保装备、太阳能光伏及新型动力电池等为重点领域,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方案》明确,省级财政将统筹安排不低于5亿元的专项资金,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资金,重点用于重大项目的跟进投资、重大科技开发专项、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产业化培植计划项目和应用示范项目资金补助等。同时,设立不低于10亿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重点培育发展一批处于初创期和成长期的创新型新兴产业企业。
我省将支持国内外各类机构来闽设立或共建研发机构,并引进新兴产业项目,省级与所属设区市政府共同给予项目建设投资实际到资额20%的补助;同时实施“创新团队+创新项目”引进计划,以“人才+项目”的形式,引进拥有核心技术、产业带动力强的创新项目及创新团队,引进的人才优先列入省高端人才引进资助计划,引进的项目视同省重大科技专项予以资助。
此外,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内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产品,将被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并予以优先采购。在LED照明、太阳能光伏应用、物联网应用、储能电站、新能源汽车、两化融合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我省还将组织实施一批示范应用工程,并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补贴。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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