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4月起启动农村公路网布局规划调整


时间:2012-03-31





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4月起,我省着手调整农村路网布局规划,规划目标是在“镇镇有干线”基础上,实现村村通乡道、较大自然村通村道,构建路线功能明确、规模配置合理、方案经济可行、适当超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农村公路网络。

据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近期我省新编制完成了《福建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网布局规划》,相应地,农村公路的网络形态也将发生较大变化。为此决定开展全省农村公路网布局规划调整工作,要求各设区市重新审视农村公路的功能定位、规模结构、路网布局,对农村公路网做相应调整。

按照3月29日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的《福建省农村公路网规划调整工作指导意见》,我省国省道、县道、乡道及村道的规模结构,应形成从小到大的金字塔型结构。根据对未来全省公路网总规模的预计,本次县道、乡道、村道的规划里程占总路网的合理比重,分别控制在县道10~15%,乡道20~30%,村道55~40%。

《指导意见》明确,本次调整农村路网布局规划,县道的技术标准不低于三级公路。要以县城为中心,以乡镇为主要节点,使相邻县城之间、县城与所辖乡镇之间以及相邻乡镇之间,基本实现便捷连通。要加强与重要商品生产集散地、港区、高速公路互通、重要交通枢纽以及国省道未通达的重点旅游节点的连通,提升县道的网络化水平。其中,对未通达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乡镇,其主要进出公路,应按照“一乡一路”原则优先规划为县道。

《指导意见》要求乡道规划技术标准不低于四级公路。要乡镇为中心,以建制村为节点,在乡镇与所辖建制村之间、有条件的建制村与建制村之间,构建便捷联系的乡道网。同时要加强与县级旅游景区的连通。

村道规划的技术标准,原则上也不低于四级公路。应以自然村为节点,从满足农村最基本的出行要求出发,通过合理连接,推进农村路网向有条件的较大自然村延伸,逐步构建以自然村为服务主体的村道体系。

预计到今年7月份,各地将完成农村公路规划的审批;9月份将完成全省汇编并汇网入库。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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