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阶梯电价方案5月听证


时间:2012-04-10





福建省居民阶梯电价暨用电同价方案听证会将于2012年5月在福州举行。记者今日从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获悉,此次听证会将设听证代表20名,其中消费者代表9名,即日起向全省公开征选。经营者、其他利益相关方代表可自愿向省物价局报名,采取随机选取方式产生;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由福建省物价局聘请。

据福建省消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此次听证会消费者代表的产生方式,将采取公开征集、自愿报名与遴选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消费者代表须是福建省常住居民;能遵守国家价格法规、自觉维护听证会秩序;能公正的代表消费者权益和意见;对电费价格有一定了解;具有一定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并同意公开姓名等必要的个人信息,按时全程参加本次听证会。省消委会将从报名者中遴选正式代表9名,参加听证会。

消费者代表报名时间为2012年4月9日至4月15日,报名者可直接携带身份证至省消委会报名。也可登录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ww.fjxwh.org.cn)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后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fjxwhtsb@163.com)报名。或下载报名表后按要求填写,通过邮寄、传真至省消委会报名。

据了解,根据国家发改委去年年底公布的《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拟实施的阶梯电价方案分为三档,各省(区、市)将本地居民月均用电量按从低到高排列。目前福建省分价区制定电价,例如福州市和漳州市的电价就不一样,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后,将实现全省居民执行统一价格。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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