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出租场地供人违法摆摊


时间:2012-04-11





在小区门口圈地摆摊被市容部门警告,摊主怀疑是“邻居”举报,上门讨说法,结果双方发生肢体冲突。10日上午9时30分,晋安区华林路金诺大厦门前发生这样一起冲突。

  市民苏先生在金诺大厦沿街店面开了一家小超市。10日上午,3名男子突然冲进店里。“是你举报我的吧?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一名男子上前欲推搡苏先生,苏先生的妻子拦在中间。男子还不罢休,指着苏先生大声嚷嚷。几分钟之后,3名男子退出了超市。

  事后苏先生得知,这3名男子在小区保安亭旁卖水果,之前水果摊接到市容部门的整改通知,摊主怀疑是苏先生举报的,于是上门兴师问罪。

  苏先生的儿子得知此事后,来到水果摊讨说法。争执中,小苏说了句“就算是我举报的,你们能怎么样”,这句话引发冲突,3名男子追打小苏。随后,警方将双方带到派出所调查。

  记者在现场看到,3名男子的水果摊与小区大门和保安亭紧挨着,离苏先生的小超市只有七八米远。由于双方都卖水果,一定程度上可以算是竞争对手。记者向摊位上的男子了解情况,对方默认了事件的起因和过程,但他称苏先生把打人的过程夸大了,而且是小苏自己上门来闹事才导致冲突的。

  苏先生称,自己的超市并非主营水果生意,因此他根本不会因所谓的竞争关系去举报。退一步来说,就算是举报也是合情合理,因为这个水果摊所在位置早期是一块较小的绿化带,后来物业公司将上面的树木移走并铺上水泥。上个星期开始,这里变成了水果摊。

  对此,金诺大厦恒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何经理称,门口的空地原本要建设新的保安亭,但因为资金问题搁置下来。前不久,小区一名残疾业主向物业公司申请租用这块空地。考虑到残疾人的生活问题,物业公司便答应暂时给他使用。

  “我们之前就告诉业主应该无法通过市容部门的审批,但业主还是坚持试试,于是我们免费让他试用些日子。”何经理称,鉴于这场冲突影响到邻里关系,而且摆摊行为确实影响市容,物业公司会尽快让摊贩搬离。

来源:福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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