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福州闭幕,会议表决批准了2012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
据了解,经国务院批准,2012年,全国发行250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核定福建省债券规模60亿元(不含厦门10亿元,下同),比2011年增加13亿元,增长27.7%。债券期限分为3年、5年两类,各占债券规模的50%。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地方债券资金必须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重点公益性项目支出及普通公路发展,严格控制安排能够通过市场化方式筹资的投资项目,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今年债券资金主要用于以下7个方面:8亿元支持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16亿元支持市县路网建设,重点用于高速公路和铁路建设;2亿元支持市县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继续对抗震不达标的校舍进行重建改造;29.5亿元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等新经济增长区域建设;2亿元扶持部分市县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0.5亿元支持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2亿元用于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省级配套。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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