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将告别“降压供水”3备用水源蓄水至少用7天


时间:2012-06-08






6月8日 2009年9月,一场“降压供水”,给岛内居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由于水源、管线单一,为保障重点工程建设,当时的厦门,只能做出降压供水的无奈选择。
 
  今后,降压供水在厦门将成为历史名词。根据本月起实施的《厦门经济特区水资源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厦门将建立完善应急供水体系,包括跨片区供水互补、建设备用水源等举措,打造“多源”供水网络。今后即便发生污染、工程受损等突发事件,市民用水也不会受影响。


  昨日,厦门市水利局党组副书记郭小清执掌市长专线,解读《条例》。

  郭小清介绍,对应急供水,《条例》分别从工程性措施和非工程性措施提出管理要求。工程性措施一是建设跨供水片区的联合供水项目,实现不同供水片区的水源互补;二是建设备用水源项目,其规模为规划供水范围内不少于7天的正常用水量。非工程性措施就是要求建立相关制度,保证紧急情况下的供水安全。

  跨供水片区的联合供水项目,就是全市各区的原水、自来水互连互通,出现异常情况,可随时跨区调水。目前,厦门已建成“西水东调”工程,保证了翔安区的用水需求,全市还在建设环状供水体系。

  备用水源项目,目前岛内已建成湖边水库项目,蓄水量达到430万立方米,可满足岛内7天供水需求410万-420万立方米,水质符合国家标准。在岛外也将建设两个备用水源,同安、翔安是竹坝水库,集美、海沧目前还在规划选址。

  郭小清说,《条例》实施后,各部门正按照市政府要求,抓紧编制完善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和东西溪、后溪、官浔溪、九溪河流流域综合规划,划定上述流域的畜禽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库正常淹没线,并竖立告示牌;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置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完善水资源监测站网,定期公开水功能区的水质监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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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厦门现在有三个

  问:厦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有哪些?厦门市外的九龙江流域是保护区吗?

  答:省政府批复的厦门饮用水水源,已划定了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坂头水库、汀溪水库和古宅水库。九龙江不在厦门区域内,但省政府也划定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根据《条例》要求,我们目前正在编制其他具有饮用水供水任务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明确规范温泉开采将划禁止开采区

  问:厦门的温泉项目越来越多,不知道温泉在不在《条例》的保护范围内,有没有保护措施?

  答:温泉属于地下水,非常珍贵。根据《条例》,我们将开展地下水资源的调查评估工作,划定地下水禁止开采区和限制开采区,提出禁采区、限采区已有取水工程的管理措施。目前厦门最主要的取用地下水行为,一是开采温泉,二是打井取水。今后,凡是在地下水禁采区内,上述行为都将被禁止,在限采区内,将被严格限制。

  水源地的排污口要限期关闭

  问:我发现一些工厂直接往溪流、水库里排污,希望政府要好好管一管。

  答:根据《条例》要求,污水集中处理收集管网已经覆盖的地区,设置在江河、湖泊上的排污口,应当限期关闭。如拒不关闭,将由水利部门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原设置单位或者个人承担,并处以2万-10万元罚款。

  水资源保护将纳入干部考核

  问:《条例》重在落实,对于基层官员有硬性要求吗?

  答:《条例》以法规形式,要求市区政府建立水资源保护的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由市水利部门会同发改委、环保局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政府水资源保护的指标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市政府,作为地方政府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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