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医保新政7月起实施 统筹基金报销范围扩大


时间:2012-07-05





  《关于深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意见》,7月1日起正式实施。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李钦辉昨日接受厦门市人民政府网专访,解读本次《意见》以及出台的相关医保政策,并与网民在线交流。

  现场,李钦辉介绍,根据《意见》出台的相关政策,厦门市的医保制度有了重大调整,给市民带来了很多实惠。经测算,这一政策在一个年度内能够减轻参保人员约7500万元的医疗费负担,切实让全体参保人员得到了实实在在的优惠。

  针对不少市民关注的“门诊统筹基金使用500元报销范围”问题,李钦辉表示,2010年厦门市实施门诊使用基本药物统筹基金报销500元的政策以来,已有42万多人享受这项政策的实惠,参保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就医人数同比增长了一倍多,人均、次均门诊医疗费用均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社区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本月起,厦门门诊使用社会统筹基金500元的使用范围,由原来只能使用国家基本药物,进一步扩大到可用于一般诊疗费和常规医疗检查项目。

  李钦辉介绍,通过扩大门诊社会统筹基金报销500元的支付范围,一方面有利于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到基层社区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费负担;另一方面,将常规医疗检查纳入支付范围,可以满足参保人员定期进行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X射线等常规医疗检查的需要,提高了群众预防疾病的意识,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部分参保人员随意点药、无病囤药等现象发生,也有利于逐步形成小病到社区、大病到医院的就医格局。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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