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省份公布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 福建排第16位


时间:2012-07-06





  退休问题最近再一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导报记者昨日调查发现,截至目前,根据人社部要求,全国31个省区均已完成了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工作;其中,18个省份公布了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福建(含厦门)以1643元排在第16位。

  人社部要求从2012年1月1日起,全国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幅度为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

  导报记者从省人社厅和厦门市人社局获悉,全省(含厦门)有93.7万名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参加了此次待遇调整。其中,省级统筹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养老金240元,调整幅度达到16.89%;厦门月人均增加养老金270元,调整幅度达到13.4%;无论是全省还是厦门,调整幅度均是历年来最大的一次。截至2012年5月,全省(含厦门)企业退休和退职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1643元。

  在18个公布了2012年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省份中,福建(含厦门)1643元的水平只能排在第16位。不过从公布的数字来看,经济发达地区的月人均养老金水平并不一定比非经济发达地区高。例如,西藏自治区的月人均养老金水平为2700元,排在18个省份的首位,北京、浙江紧随西藏之后分列第二、三位。另外,青海、新疆、甘肃等西部省区的月人均养老金水平也比广东、江苏高。

  据悉,厦门调整后的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2283元,若将其置于这18个省份来看,这一水平在浙江之上,北京之后,排在第三位。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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