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扶贫资金精准“滴灌”,有效发挥扶贫资金帮扶脱贫作用,省财政厅和省扶贫办从3月下旬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
检查重点为2015至2016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扶贫开发管理使用情况,包括分配拨付、项目确定、统筹整合等的合法合规情况,特别要发现可能存在的虚报骗取、截留挪用、贪污索贿等行为。检查范围覆盖81个县(市、区),涉及资金5.54亿元。省财政厅和省扶贫办组成的检查组将对8个设区市本级进行检查,并延伸检查8个县,各设区市财政局、扶贫办负责检查其他县(市、区)。
根据规定,扶贫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扶贫对象发展优势产业、改善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提高扶贫对象就业和生产能力、缓解扶贫对象生产性资金短缺等方面,严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各种奖金福利发放、修建楼堂馆所及城市建设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将给予纠正,并将违法违规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省级将组成8个检查组对8个设区市本级进行检查,并延伸检查8个县;各设区市财政局、扶贫办负责检查省财政厅与省扶贫办检查范围以外有关县(市、区),检查资金量不低于总量的50%。
我省将通过此次检查,集中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的违法违规问题,进一步促进相关政策制度完善、扶贫资金有效整合及规范使用,促进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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