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长苏树林近日主持召开省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听取了近期全省重大交通事故情况汇报,研究通过了《关于加强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九条措施》,全省即日起开展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为期三年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
会议强调,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加强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力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九条措施解读
强化重点车辆安全整治
各县市、区要排查摸清辖区内客车、旅游车、危货车、渣土车、农用车等数量和基本情况,开展专项清查整治。解读:重点打击非法载客、非法改装、已报废、逾期未报废、逾期未年检或无牌无证、套牌假证的车辆,采取从严措施坚决予以取缔。据悉,清查工作将于9月底完成,整治工作于11月底完成。
实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
开展农村道路安全隐患路段联合排查,把高下边坡、临水临崖、长下坡等路段作为隐患整治重点,优先组织实施。
解读:今后我省每年实施万里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力争五年内基本解决农村道路安全隐患问题。
同时,开展农村道路安全隐患路段联合排查,把高下边坡、临水临崖、长下坡、急弯陡坡、视距不良等路段作为重点,优先组织实施隐患整治。
整治国省道危险路段
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强化公路工程设计、交竣工阶段的安全评价工作。解读:路况不良的道路将列入今年国省道安保提升工程,553处事故多发、危险路段整治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由省财政予以补助。届时,县市、区政府牵头,对国省道上仍未纳入安保提升工程范围的安全隐患路段,今年年底完成排查并制定整治方案,按轻重缓急分步实施。
推行客运车辆夜间停车落地休息制度
解读:调整省内客运企业客车发车时间,加强对夜间客运车辆动态监管,设立停车休息点并做好服务工作。对于客货运驾驶员的违法行为,我省将严厉查处。
运输企业要督促驾驶人严格落实强制休息制度,驾驶人24小时内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个小时特殊情况下可延长2小时,但每月延长的总时间不超过36小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
加强驾驶人源头监管
加大驾驶人考试工作监管力度,强化驾驶人安全、法制、文明意识和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将驾校资质与其学员交通违法情况进行挂钩。
解读:今后,我省将严格落实大中型客货车夜间驾驶考试,小型汽车增加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今起各地将组织力量,加大对科目2考试场地改造力度,科目3要设置不少于3条考试路线,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条件实际道路驾驶考试项目。除了实际操作部分外,在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考试中,还将加入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内容。
据了解,6月底前,全省各地市驾考科目2、科目3新增、模拟的考试项目要完成改造,施划到位,申报验收,投入试运行。9月底前科目3考试将全部实现随机抽选、计算机评判和人工评判相结合的考试模式。
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各媒体开辟专栏专刊宣传交通安全,进一步强化中小学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
解读:“@福建交警”作为省交警总队的官方微博,将通过警民零距离沟通,推动福建交通管理工作创新,并为网友提供交通安全服务类资讯,及时解读、宣传最新法律法规。同时省交警总队将与本报进行不定期的安全知识宣传。
此外,将适时开通手机短信实时提示,及时发布道路通行情况、恶劣天气条件出行安全提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和交通违法及记分等信息。对客货运驾驶人和有交通违法未处理的驾驶人,每月还将发送一次安全提示短信。
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问题
结合农村安保工程建设和道路改造升级,增加、更新农村客运车辆,提高农村客运通达率。
解读:“十二五”期间,福建每年计划安排3000万元用于农村客运的新增、更新车辆补助,提高农村客运通达率。自8月1日起,对所有农村客运企业的运营资质、客运车辆技术状况、驾驶员从业资格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坚决依法取消经营资格。
加大行车秩序管控力度
采取超常规措施,增强重要道口、路段、重点时段执勤警力,强化交通违法行为即时威慑、查纠工作。
解读:我省将在重要道口、路段和重点时段增派警力,上路执勤;全面启动省际交通安全服务站,实施24小时勤务;充实乡镇派出所警力,加强对农村道路的巡逻管控,从严查处农村三轮车、拖拉机、低速货车超员、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
严格落实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监管好各自辖区内的道路、车辆和人员,把道路交通安全纳入综治、精神文明创建、平安建设和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
解读:对道路隐患和重点车辆排查治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地方政府,严加问责。对发生重大及以上或者6个月内发生两起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依法严处,3年内不得新增客运班线。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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