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获悉,福州市近期将征收晋安区新店镇1个地块,批准用途为居住用地。征收土地权属晋安区新店镇鹅峰村,面积5.7492公顷。其中,农用地5.1871公顷,未利用地0.1975公顷,建设用地0.3646公顷。补偿标准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按区片综合地价120万元/公顷补偿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建设用地上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补偿,由市房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另行发布补偿方案。
此外,按照征收农用地的10%确定留用地,并实行留用地每亩100万元的货币化补偿,用于被征地村集体发展第二、第三产业等再生产或生活安置。
浦上大道桥梁及地下通道项目通过用地预审,土地用途为道路用地、河道用地,拟用地面积0.4425公顷。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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