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莆田市物价局了解到,该局近日公布2012年秋季教育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详细规定莆田市各学校收费标准。对于教育乱收费问题,市民可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投诉,相关部门将根据情况及时处理。
幼儿园收费按四类等级收取
今年幼儿园将新增住宿费(不含午休)。幼儿园将按照省优、市优、区优和普通幼儿园四类标准进行收费。保育教育费采取按学期收取或按月收取的方式。按学期收取的,每学期按4.5个月计算,采取按月收取的,不足月的(仅指幼儿园寒暑假开假和放假月份)按实际天数收取。若缴费后未入学或开学2个月内(含)要求转园、退园,幼儿园应按缴费额的50%退还保育教育费,采取按月收取的,不退还保育教育费。
其中,省优质园每生每月的简托、日托保育教育收费分别为190元、220元,市优质园每生每月的简托、日托收费分别为150元、180元,区优质园每生每月的简托、日托收费分别为100元、140元,普通幼儿园每生每月的简托、日托收费分别为60元、90元。
低保家庭免课本费并享有生活费补助
根据收费标准,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收费项目有学费、择校费、作业本费、课本费和寄宿生住宿费等。此外,课本费将根据教学要求从省教学用书目录中选订并报备。住宿费方面,莆田一中公寓为360元/生·学年,莆田一中、二中、体育运动学校普通宿舍均为150元/生·学年。而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免缴课本费,对需寄宿的学生还将提供生活补助。
莆田市201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城市公办中小学课本费限价标准如下:一年级26元/生·学期;二年级23元/生·学期;三年级48元/生·学期;四年级52元/生·学期;五年级53元/生·学期;六年级52元/生·学期(涵江53元);七年级108元/生·学期;八年级110元/生·学期;九年级95元/生·学期。
记者了解到,莆田市高等及中职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继续保持稳定。民办学校则按相关规定可收取学费、代办费,对在校住宿的学生收取住宿费。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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