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下月推广213万只半价节能灯 最低3.5元一只


时间:2012-09-27





  《福建省2012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日前印发,今年全省1100万只节能灯的推广任务中,福州占213万只。最快下月起,市民凭有效证件就可买到财政补贴50%的半价节能灯了,每只最低只要3.5元。福州推广213万只节能灯。据测算,按年照明1500小时计算,我省1100万只节能灯年节电量达6.25亿千瓦时,折合标煤20.94万吨。

  以电价0.5元/KWH计算,年可节约电费3.13亿元

  记者了解到,福州要推广的213万只节能灯,包括200万只紧凑型荧光灯和13万只双端直管荧光灯。

  最低3.5元一只

  根据推广方案,对城乡居民推广的节能灯,国家按中标价补贴50%,对大宗用户的推广价按中标价的70%销售。我省推广的普通照明自镇流荧光灯为5W~60W,中标价每只7元~52元,其中5W~8W、9W~14W大多在10元以内;推广的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只有14W和28W两种型号,中标价每只18元~36元。也就是说,经财政补贴后,最低3.5元就可买到一只节能灯,大宗用户最低4.9元也可买到一只节能灯。

  记者注意到,跟去年相比,今年的节能灯中标价比去年稍高,以5W~8W的为例,经过50%补贴后,去年每只最低只卖3.2元。对此,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相关负责人称,这跟节能灯生产原料荧光粉价格上涨有关,不过,经财政补贴后,此次推广的节能灯价格仅是市场价的四五成。

  每人最多能买10只

  根据要求,推广企业向大宗用户提供的产品质量承诺保证期应不少于1年,向居民用户提供的产品质量承诺保证期应不少于2年。

  根据推广方案,我省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对象为工矿企业、写字楼、医院、学校、宾馆、商厦、车站、机场、码头、道路以及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推广高效照明产品的节能服务公司等大宗用户,针对居民用户的推广仅面向街道、社区或村镇等固定居民,不得通过广场设摊等形式向流动人员推广销售。此外,今年国家加大向农村和贫困地区的推广力度,要求原则上推广量不低于推广任务的70%。

  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有关人士说,我省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最快10月启动,具体的现场推广安排将尽快向社会公布。届时,城乡居民用户凭有效身份证照户口薄、身份证向其所居住地区居委会村委会申请登记购买。值得一提的是,今年每个有效身份证明购买数量不得超过10只,并取得协助推广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确认签章。

来源:福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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