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展海峡蓝色产业带 打造两大核心区


时间:2012-11-02





  《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日前获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印发了《规划》,这是国务院批准的第四个试点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今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详解《规划》内容。

  省发改委主任、省海洋办主任郑栅洁,省海洋渔业厅厅长刘修德,省发改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孟芊出席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由省委宣传部部务委员、省政府新闻办主任卢承圣主持。

  据了解,该《规划》是“两规划一方案”颁布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谋划全国海洋发展战略布局、进一步推动福建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举措,是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强大动力,福建海洋经济发展面临新的重大历史机遇。

  明确“五区一基地”定位

  《规划》提出了两阶段奋斗目标。到2015年,福建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4%以上,海洋生产总值达到7300亿元;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形成若干以重要港湾为依托,布局合理、优势集聚、联动发展的海洋经济密集区。到2020年,全面建成海洋经济强省,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形成,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和教育水平居全国前列。

  《规划》立足福建海洋经济发展中的综合优势,明确了“五区一基地”的发展定位,即:深化两岸海洋经济合作的核心区、全国海洋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重要基地、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海洋产业集聚区、全国海湾海岛综合开发示范区、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和创新海洋综合管理试验区。

  十一方面政策支持

 《规划》提出要坚持陆海统筹、合理布局,有序推进海岸、海岛、近海、远海开发,突出海峡、海湾、海岛特色,着力构建“一带、双核、六湾、多岛”的海洋开发新格局。即:打造以若干高端临海产业基地和海洋经济密集区为主体、布局合理、具有区域特色和竞争力的海峡蓝色产业带,把福州都市圈、厦漳泉都市圈建设成为提升海洋经济竞争力的两大核心区;推进以环三都澳、闽江口、湄洲湾、泉州湾、厦门湾、东山湾六大重要海湾为依托的海洋经济密集区建设,加强平潭、东山等特色海岛保护开发。

  同时,《规划》从七个方面部署了主要任务及工作重点,即: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提升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强化海洋资源科学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沿海基础设施和海洋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深化闽台海洋开发合作、推进海洋经济对内对外开放、健全海洋科学开发的体制机制,并赋予了投资和财税、金融、园区、产业、科教、人才、用海、环境、海岛、对台、开放等十一个方面的支持政策,这将为促进福建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七个重点领域支持

  据介绍,为推动《规划》的贯彻落实和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国家发展改革委还批复了《福建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试点方案》以《规划》为依据,从科学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加快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强化海洋科教人才支撑、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推进两岸海洋经济深度合作、提升开放型海洋经济发展水平、完善海洋综合管理体制等七个重点领域,支持福建积极探索海洋经济发展的新思路、新模式、新方法,争取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取得明显成效,为我国海洋经济科学发展提供有益借鉴。

  记者了解到,“十一五”期间,福建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6.7%,比同期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平均增速高2.9个百分点。2011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达4419亿元,占全国海洋生产总值的9.7%,海洋经济的支撑作用显著增强,同时海洋渔业等传统产业也进一步壮大,海洋生物、海工装备等新兴产业也在加快发展。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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