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五年回顾


时间:2012-11-06





  营造风清气正环境 推动科学跨越发展

  ——福州市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5年回顾 2008年,福州市再次调整和取消170项行政审批项目;

  2009年,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馆开馆;2010年,“福州市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平台”投入运行;2011年,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投入使用;2012年,中国政府透明度报告显示,福州市以综合测评75.75分的成绩位居全国43个较大市榜首;……

  这是5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构建福州特色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的若干重要事件。管中窥豹,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市委、市政府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高效、透明、廉洁发展环境的战略意图、坚定决心和不懈努力。

  蓝图:科学谋划 精心实施

  2008年,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内外经济形势日趋严峻,同样波及到福州的经济社会发展。市委、市政府深切认识到,越是经济形势严峻,越是要加强行政提速、勤政廉政、改善民生。为此,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努力做到思想到位、责任明确、措施有效。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福州市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以及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结合福州实际,提出了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6个方面29个大项的工作任务,科学描绘了福州市惩防体系建设5年任务的蓝图。

  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中,福州市建立了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半年分析会制度,健全惩防体系建设监督检查制度,全面推动工作落实。

  教育:常抓不懈 警钟长鸣

  日前,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杨岳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时再次强调,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5年来,福州市坚持每年确定一个主题,持续开展以遵纪守法、积极履职、服务发展为内容的廉政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的廉洁从政教育,推进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同时,各级各部门不断创新和丰富反腐倡廉教育载体,集体任前廉政谈话、反腐倡廉歌曲大合唱、劝廉戏曲、廉政文化长廊等……清正廉洁、奉公守法的呼唤,始终在党员干部的耳边回荡。

  制度:有的放矢 日臻完善

  5年来,福州市围绕加强党内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市场机制、完善中介组织,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反腐倡廉制度支撑体系。

  健全市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市政府工作规则等制度,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政策、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事关全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都坚持集体研究决定,事前充分酝酿,会议充分讨论。建立常委会向全委会、全委会向党代会定期报告工作和基层党务公开、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进一步扩大了党内民主,使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深入人心,确保经济社会发展始终保持正确的前进方向。

  健全完善了《福州市网上审批及效能监察管理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福州市网上行政处罚及执法监察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修订了《福州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制定了《福州市市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范公共资源的评估、审核、交易和监管行为。

  监督:突出重点 创新方式

  5年来,福州市各级各部门创新方式,对权力运行进行有效监督,完善监督措施,健全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切实保障权力正确行使。

  福州市突出重点对象,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权力运行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深入开展公务用车、“小金库”、公款出国境等专项治理,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2008年以来,福州市重点开展扩内需保增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海西发展规划》、打好“五大战役”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清理整治违法建设、闽江下游河道采砂整治、城区交通管理和内河整治等重要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抗灾救灾、对口援建工作及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了各项工作廉洁高效推进。

  此外,福州市还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强化办事公开,为接受监督创造条件。截至今年9月,福州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信息共13045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1061条;在全省率先建立了 “政务微博群”,市及12个县市区政府、39个市直单位开通政务微博,并开通了“福州市网上办事公开系统暨农村基层党风网”;在全省率先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防止权力滥用。

  改革:循序渐进 拓展领域

  5年来,福州市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勇于先行先试,边实践边总结边改进,循序渐进地推进各项改革,不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的领域。

  在干部人事工作领域,创新干部选任方式,实行党委全委会票决重要人事事项,在市委九届十三次全会上首次以“五差额”方式表决产生了市交通委、民宗局、司法局、计生委、统计局等5名市政府组成部门正职领导干部。

  在行政管理领域,大力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和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2010年,完成市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精简机构,合理划分职能;2011年,恢复组建市行政服务中心,12个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相继建立;2012年,再次取消市级审批事项27项,下放77项,压缩审批时限961个工作日。

  在财税、金融、投资和国企领域,规范预算资金分配,建立和完善绩效评价体系。2009年,市级所有预算单位和财政性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2010年县级基本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行了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探索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责任追究制度。

  在现代市场体系建设领域,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领域和范围不断拓展,目前全市47个实行公共资源项目实行市场化配置。

  纠风:回应关切 改善民生

  教育收费、医疗服务、食品安全、住房社保……群众的关切和呼声,自然是党委、政府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重点。

  2008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开放接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行电脑派位,不收借读费;市医疗机构100%实行药品网上采购,2012年5月1日实现市民就诊“一卡通”;全市49项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得到清理和规范,撤销17项,节约资金260多万元……

  只要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就坚决予以纠正。福州市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问题,清退违规收费175.1万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问题17件,责任追究29人;查处弄虚作假、骗租骗购保障性住房行为,发出注销保障资格决定书37份,收回经济适用住房10套……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市委、市政府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着眼于便民利民,开辟了“12345”便民呼叫中心、政风行风热线等互动途径,及时了解和回应群众的关切。今年,创新开展了“让人民满意”媒体直播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广泛听取各界对政府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惩处:有腐必反 决不手软

  坚决惩治腐败,是构建惩防体系的应有之义,在反腐倡廉建设中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有腐必反,有案必查”,始终是市委、市政府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守的理念。

  5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9618件次,立案3771件,结案3592件,处分3523人。新立案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51人,乡科级干部441人,移送司法机关286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1.18亿元。

  哪里反映最强烈,哪里就是惩治的重点。2009年,群众对闽江下游非法采砂泛滥问题反映强烈,市纪委、监察局集中力量查处了一起涉及多个单位、20多名党员干部内外勾结、通风报信并收受贿赂的违纪违法案;去年,查办了9名党员干部在办理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中,涉嫌收受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国家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的案件。

  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及发案原因作深刻剖析,督促发案单位认真整改,有效发挥惩治在预防腐败中的积极效应。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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