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省环保厅公布今年第三季度全省环境质量状况,第三季度我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保持在国家二级空气质量标准水平。
其中,福州空气质量为优,是9个设区市中空气污染指数最低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100%。全省23个城市季平均空气污染指数API评价结果显示,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南平、宁德、福清、长乐、永安、龙海、邵武、武夷山、建瓯、建阳和福鼎等16个城市空气质量为优,其余城市均为良,福州季平均API为39,是9个设区市中空气污染指数最低的。
影响我省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为尘类,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PM10。
9个设区市的29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和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全省12条主要河流监测断面的水质以三类水所占比例最高,其中,萩芦溪、交溪、霍童溪、敖江、晋江、汀江、漳江和东溪8条河流达到或优于三类标准的水质比例均为100%,其余4条河流按水质比例由高至低的排序是:闽江、九龙江、木兰溪、龙江。闽江达到或优于三类标准的水质比例为98.2%。龙江达到或优于三类标准的水质比例为37.5%。
从城市内河水质状况来看,福州水域功能达标率为75.0%,城市内河主要超标项目为氨氮、总磷和五日生化需氧量等。从近岸海域水质状况来看,福州海域功能达标率全省最高,为76.9%。
福州、厦门和泉州3个全国环保重点城市开展了功能区噪声定点24小时连续监测。3个城市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均高于夜间达标率。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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