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征地纠纷,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省政府法制办、省国土资源厅、省高级法院行政审判庭日前联合建立解决征地行政争议约谈工作机制,以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约谈机制规定,实行征地案件约谈的范围包括:对短期内出现大量征地案件,群众合理诉求久拖不决的;属于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政治性、政策性、敏感性强,无法单纯进行合法性判断,且具体行政行为不可逆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程序难以解决行政相对人实质性利益问题的;出现重大、社会影响恶劣案件的。
约谈机制明确,省政府复议、国务院裁决的征地案件,需要约谈的,以省政府法制办为主,会同省高级法院行政审判庭、省国土资源厅约谈;省高级法院行政审判庭审理的征地案件,需要约谈的,以省高级法院行政审判庭为主,会同省政府法制办、省国土资源厅约谈。对征地过程中存在问题的,省国土资源厅可以对出现重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采取暂停报批用地等措施,督促当地政府完善各项措施;省政府法制办可以报请省政府批准下发行政复议意见书,责令予以整改;省高级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下发司法建议书,督促指导当地政府采取有效措施,推进依法行政,及时定纷止争。
此外,三方还建立约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分析全省征地工作和征地行政案件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会商疑难、复杂征地案件,统一法律适用,拟定约谈方案,开展约谈工作,督促约谈事项落实。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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