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省农村低保标准提至每人每年1900元


时间:2013-01-25





  东南网1月24日讯 24日,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在福州召开。省民政厅厅长黄序和表示,2013年我省将致力完善低保制度、促进低保阳光运行,推进临时救助制度和慈善信息公开制度。据悉,今年我省将加快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推动成立省、市、县三级专业化核对机构,计划每个设区市选择3-5个县(市、区)开展试点。

  省民政厅要求,督促落实《福建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每年3月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居民家庭上年度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70%,及时提高五保供养标准;乡镇敬老院法人登记率达到60%以上,集中供养率达到20%以上,挂钩帮扶率达到80%以上。

  另外,省政府确定今年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年1900元,全省计划上半年实现该目标。每个县(市、区)将选择20%以上的村在民主评议环节开展村民票决低保户试点;城市低保标准将根据最低工资标准变动及时作出调整。

  据悉,今年我省将实现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全覆盖。省、市两级都将建立临时救助制度。

  同时,各地将加大慈善组织自身建设的指导力度,规范救灾捐赠和社会捐助,完善慈善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慈善超市建设和运营社会化,开展第二届“八闽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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