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1日从省海洋与渔业厅获悉,由省海洋与渔业厅会同省财政厅、中行福建省分行共同研究确定的《福建省现代海洋产业中小企业助保金贷款业务合作协议》计划在“6·18”期间签订,并争取7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
为扶持现代海洋产业中小企业发展,帮助有市场、有发展潜力但抵押不足的现代海洋产业中小企业获得信贷支持,省政府今年计划安排省级财政专项资金3000万元,作为助保金贷款政府风险补偿资金,与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合作开展现代海洋产业中小企业助保金贷款业务,贷款对象为我省不含厦门注册成立的现代海洋产业中小企业,包括海洋生物医药、海洋装备制造、现代海洋捕捞和冷链物流等企业。
初期目标为签约后2年时间内发放现代海洋产业中小企业助保金30亿元。
来源:福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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