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福建环境质量优良 水环境质量明显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时间:2013-06-05





  东南网6月4日讯 今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2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据省环境保护厅党组成员、新闻发言人、总工程师许碧瑞介绍,2012年我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在优良水平,为进一步加快推进生态省建设增添“正能量”。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

  我省是全国4个优质地表水省份之一,且明显优于全国平均水平。12条主要水系水质保持为优,水域功能达标率97.9%、Ⅰ~Ⅲ类水质占比95.2%,分别比上年提高1.4、0.7个百分点;9个设区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平潭为91.9%,14个县级市为99.2%,44个县城为98.9%,均保持为优并有不同程度改善;城市内河、主要湖泊水库水域功能达标率分别为76.3%、58.3%,近岸海域水域功能达标率按功能区类别评价为61.3%,均比上年有所提高。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水平

  我省23个城市空气质量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料物浓度均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浓度20%~30%;9个设区城市优良天数比例为99.6%,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按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福州市、厦门市PM2.5达标天数比例分别为92.6%、97.1%。

  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为优

  我省森林覆盖率继续位居全国首位,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继续保持全国前列,是全国生态环境质量为优的6个省份之一。

  另据记者了解,今年1-5月我省饮用水源地达标率和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均为98.9%。1~5月,9个设区城市的29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8.9%,比上年同期下降了1.1个百分点,其中莆田市和龙岩市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分别为95.8%和84%,分别下降4.2和16个百分点,其余7个设区城市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1~4月,9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8.9%,比上年同期下降0.9个百分点。空气中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浓度与上年同期持平,二氧化氮、可吸入颗料物浓度略有上升。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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