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选班干部前,给“选民”送零食拉票;有了“记名字”的权利,就公报私仇、欺上瞒下;逢年过节,先“打点”好班长和重要班干部……调查发现,这样存在于小学生中的“小腐败”,并不鲜见。更令人担忧的是,有小学生小大人似的表示:选谁不是选,干吗不选给我送零食的?跟你闹别扭,我不记你的名字记谁?班长手握“大权”,谁不想结交?
遏制“小腐败”,难与不难,老师是关键。作为班级“无上权力”的拥有者,班主任是规则的实际制定者和运行者。比如,老师笃信“学生自治”,对“拉票贿选”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认为这是学生人气高低的体现,“民主选举”何来真民主?反之,如果老师刚正不阿,明令叫停,又有谁敢“顶风作案”?说到底,孩子是成人的镜子,老师那里开一条口子,学生就有无数可以钻的空子;老师言传身教,秉持公正,学生自然会向老师“看齐”,在增长真本事上下功夫,对“歪门邪道”避之唯恐不及。面对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尚未成型的学生,老师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有着格外深远的意义和影响。作为老师,应本着对孩子、对家庭、对国家民族未来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小腐败”的危害性,将其消灭在萌芽之中。
治理小学生的“小腐败”,家长也责无旁贷。常言道,身教重于言教,有的家长当着孩子的面口无遮拦,炫耀自己的关系学、厚黑学,导致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有的家长生怕孩子吃亏,逢“班级大选”,主动帮助孩子分析“选情”,提供资助,有意无意中,把社会上的不正之风引入校园;也有的家长迫于无形的压力,身不由己地容忍甚至参与到孩子的“腐败”之中……结果,老师课堂上的正确引导,却被某些家长有意无意的言行瓦解。
小学是孩子融入社会的起点,小学生的“小腐败”不是小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也应将“小腐败”消灭在萌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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