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去年9月1日实施的慈善法提出正式概念之后,慈善信托制度完善又有了新的进展。银监会、民政部日前联合印发《慈善信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信托公司开展慈善信托业务免计风险资本,免予认购信托业保障基金等一揽子优惠政策。对此,业内专家表示,慈善信托将成为信托业务转型重要方向,此前遇冷局面有望改观。
《办法》在第45条规定,“信托公司开展慈善信托业务免计风险资本,免予认购信托业保障基金”。对于信托公司开展慈善信托业务免计风险资本是首次提出,免予认购信托业保障基金,是去年银监会以窗口指导的形式作了规定,本次《慈善信托管理办法》予以正式明确。此外,去年12月份制定的新版信托公司监管评级办法还规定,一年内开展3笔以上慈善信托业务,或一笔规模较大的慈善信托业务,给予一定加分。
对此,银监会信托部主任邓智毅表示:“我们已经把能给的优惠条件都给了。当慈善插上信托的翅膀,慈善信托一定会行稳致远。我们希望通过《办法》的制定和有效实施,逐步将慈善信托打造成我国慈善事业的重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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