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金融业态支持京津冀发展最核心的问题,是要找到一个支持实体经济、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绿色环保且长期性的资金支持。目前,产业投资基金已经成为助力京津冀一体化的关键力量。
新金融业态和传统金融业态相互补充,不仅要增强金融市场的活力,更重要的是完善金融产业链,使新金融和传统金融能够相得益彰,进一步提高金融业附加值,从而更好地服务于京津冀协同发展。应建立京津冀区域金融协调监管机制,统一行业标准、业务互认以及金融产品的互通互联,促进京津冀金融机构跨区域协同发展,推进区域间金融服务市场建设和金融资源优化配置。
创新金融业态,主要是建设一个安全、弹性、高效的现代金融体系,这样的金融体系一是可以抵御风险、自身不会制造巨大的麻烦,二是可以服务实体经济,三是可以保持金融与经济的均衡,四是能谨慎对待金融一体化、金融自由化。
由北方新金融研究院主办、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提供学术支持、金融城协办的“新型金融业态支持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研讨会日前在天津举行。来自政府部门的官员、金融领域的专家学者和企业家就如何构建新型金融生态圈,进一步激发新型金融业态对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支持作用进行了讨论。
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离不开金融支撑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液,血脉通畅增长才有力,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撑。中国银监会原副主席、北方新金融研究院院长蔡鄂生在致辞中表示,近年来京津冀协同租赁、新型业态的发展与银行证券传统金融业态形成有效互补,增强市场活力,完善金融机构,有助于形成多元化金融机构层次和完整的金融生态圈,让更多金融活水流向实体经济,促进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
何谓新型金融业态?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原上海市副市长屠光绍认为,新金融的“新”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是新的金融服务方式,这可以是基于技术手段的方式,比如互联网,也可以是一种新的业务组织方式,或者是几种方式的综合。二是新的金融服务功能,这是过去的传统金融没有覆盖或未曾顾及但又对金融服务有极大需求的领域,比如小微企业、个人消费支付等等,新的金融服务功能既体现在金融服务的领域中,也体现在金融服务的产品、工具以及方式上。三是新的运行机制,新机制的产生是由于新的服务方式以及服务功能需要,在管理机制、人力资本、技术手段方面更适应市场化的环境,以及分布广泛、需求者众多的金融需求特征。四是新的金融服务参与主体,新金融主体一般以民营资本为主,运作新的金融业态的大多是跨界的企业家。五是新的金融业界,新的金融业态不是以单一的现象出现,而是具有一定的规模和数量,构成了新金融的群体,新的金融业界已经出现,并且仍在不断发展。六是新的金融格局,新金融业界的出现改变了原有的金融体系和结构,并形成新的金融格局,金融体系的健全、金融改革的深化和金融监管等涉及金融发展的各方面的完善都必须考虑新金融的地位和影响。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北方新金融研究院理事长王春峰认为,新型金融业态支持京津冀发展最核心的问题,是要找到一个支持实体经济、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绿色环保且长期性的资金支持。目前,产业投资基金已经成为助力京津冀一体化的关键力量。2016年8月设立的京津冀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基金资金总规模达到100亿元人民币,存续期为10年。2017年4月揭牌的海河产业基金力争撬动5000亿元社会资本,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
渤海银行董事会秘书、战略发展总裁、北方新金融研究院常务理事赵志宏指出,智能金融是新型金融业态支持京津冀一体化发展不能不提的话题。以智能养老金为例,其在整个京津冀一体化中,实现了真正的一体化服务,所以从智能金融体系来讲,以客户为中心、把传统金融业态和新型金融业态相协同,这为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的合作创造了大量机会。
京津冀协同发展需要更加灵活、便捷的融资工具,融资租赁就是这种工具之一,可以通过融资租赁这一业态降低政府和企业的负债率。民生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北方新金融研究院常务理事周巍指出,民生金融租赁京津冀业务部以天津作为落脚点,以点带面辐射京津冀地区开展租赁业务探索,全方位服务于京津冀一体化战略,围绕轨道交通、节能环保、基础建设等核心产业积极开展业务并取得成效。
“目前,京津冀三地在新型金融业态发展方面各具特色,差异化态势明显。”新华社世界问题研究中心经济研究员、经济课题组组长孙时联如是说。“未来京津冀地区在金融创新领域形成互补效应的空间很大。”孙时联还介绍了京津冀金融业态目前的基本情况。
首先,北京的新型金融业态十分齐全,其中最具实力的当属互联网金融。P2P网贷方面,截至2017年5月底,北京市共有网贷平台409家,位居全国第二位;成交量558.99亿元,仅次于上海和广东。第三方支付方面,截至目前央行发放九批共270家第三方支付牌照,其中获得牌照数量最多的是北京市,获得牌照的企业达到57家,占比达21.11%。众筹方面,北京的平台聚集效应非常明显。据不完全统计,北京有92家众筹平台,位居全国第二。2016年上半年全国众筹平台成功筹资金额方面,北京名列全国第一,成功筹资金额达27.16亿元。
其次,天津的产融结合示范效应日渐凸显。作为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和改革先行示范区,天津在培育和发展新型金融业态方面一直全国领先,特别是在融资租赁、产业基金和商业保理等业态上。融资租赁方面,一直以来,天津都是融资租赁业的全国领跑者。目前,天津市的飞机、国际航运船舶和海工平台租赁业务分别约占全国总量的90%、80%和100%。截至2017年2月,在天津注册的融资租赁企业有近1300家,注册资金4400多亿元,融资租赁企业总资产超过9000亿元,资产规模占到全国近三分之一。产业基金方面,2005年,国内第一家产业投资基金——渤海产业投资基金落户天津,开创了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的先例。随后,船舶产业基金、航空产业基金也纷纷进入天津,物联网基金、医疗产业基金等一批面向高端前沿领域的产业投资基金纷纷涌现。商业保理方面,截至2016年年底,我国注册的商业保理企业数量达到5593家(含法人企业数量及分公司数量),其中在天津注册的企业达到436家,位列全国第二,滨海新区已经成为中国的“商业保理之都”。
第三,河北省绿色金融开始发力。近年来,河北省银行业认真执行国家环保政策要求,结合自身金融发展情况,持续健全绿色金融工作机制。2017年一季度,河北省银行业发放绿色信贷14.4万笔,总金额2213.99亿元,拒绝不符合绿色信贷政策贷款申请617笔、18.15亿元,退出不符合绿色信贷政策贷款7笔、1.33亿元。
进一步激发新型金融业态的支持作用
自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提出以来,新型金融业态支持京津冀一体化发展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与会专家还围绕“进一步激发新型金融业态对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支持作用”展开探讨。
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常务理事、天津市副市长阎庆民强调,新金融业态和传统金融业态相互补充,不仅要增强金融市场的活力,更重要的是完善金融产业链,使新金融和传统金融能够相得益彰,进一步提高金融业附加值,从而更好地服务于京津冀协同发展。阎庆民介绍了其主持的“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研究”课题的一些情况。他指出,在当前按行政区划属地实行金融监管的格局下,京津冀三地金融行业标准、产品有待统一,金融监管协调还存在着一定难度。各地金融监管部门不同,导致区域之间交易成本高企,银监局和金融办(局)监管协调存在障碍。因此,应建立京津冀区域金融协调监管机制,统一行业标准、业务互认以及金融产品的互通互联,促进京津冀金融机构跨区域协同发展,推进区域间金融服务市场建设和金融资源优化配置。
蔡鄂生指出,在研究京津冀协同发展问题时,要从发展理念、体制改革这些更高的角度出发。研究京津冀地区金融和经济发展,不但要研究其背后的机制体制建设所起到的作用,还要研究政府与金融的关系、政府政策对货币的影响等等。
京津冀协同发展,既要借鉴国内其他地区的发展经验,也要走出自己的特色之路。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钟伟指出,珠三角的成功主要依靠“外资+外贸”模式,而长三角主要依靠“金融+地产”模式。未来以北京、天津和雄安为金三角,构建金三角为核心推动京津冀一体化,不能靠外资外贸,也不能靠金融和地产,唯一能够依托的就是综合体制创新,未来综合体制创新可能是京津冀一体化特别大的挑战和希望。
理顺金融与实体经济的关系,特别要注重金融风险防范。王春峰认为,创新金融业态,主要是建设一个安全、弹性、高效的现代金融体系,这样的金融体系一是可以抵御风险、自身不会制造巨大的麻烦,二是可以服务实体经济,三是可以保持金融与经济的均衡,四是能谨慎对待金融一体化、金融自由化。
融资方式创新方面,周巍指出,金融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不能再走老路。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长期的融资需求,如果还是一味地用银行贷款这些传统的、短期的融资工具解决问题,只会让整体负债率上升,加深“脱实向虚”情况,不能真正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我们需要更贴近、更灵活、更便捷的融资工具。
在新的融资来源中,可以结合政策允许在天津自贸试验区内设立京津冀协同发展基金,并鼓励新型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其中。同时,重点运用资产证券化、结构化融资等多种资本市场金融工具,将京津两地富余资金引导到唐山、石家庄、廊坊、保定、沧州等地区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高端客户项目,加快京津冀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基础设施建设。
京津冀三地的协同,必须正视地区发展差距,在差异化发展过程中发挥协同带动作用。北京具有机构总部聚集的优势,新型金融业态的发展可以与总部经济战略相结合。天津可以以融资租赁、产业投资基金、商业保理等作为突破口,打造以天津滨海新区为核心的新型金融产业集群,打通京津冀资金流与物流通道。河北省的金融发育程度相对京、津两地还有一定差距,可以在传统金融业态的基础上稳步培育新型金融业态的发展。钟伟指出,京津冀金三角中的两个角是确定的,即北京和天津,只有这两级充分融合发展,才能带动第三极(保定或雄安新区)的发展。
“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研究”课题组的研究成果指出,北京应向外疏导非核心金融功能,尽早形成京津冀金融机构的后台和北方大数据、云计算中心。可由政府或监管部门牵头成立领导协调小组,明确非核心金融功能的定义和范围,集中统一向外疏导的目标、定位和政策。例如指定某一地区专门承接银行数据中心和呼叫中心,并在此基础上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在有效降低向外疏导成本的同时,提升金融机构的整合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天津可以以国家超算天津中心为基础设立云计算中心,打造金融机构后台和大数据基地,实现金融活动同城化。鼓励三地互联网企业和大数据公司进驻,充分利用互联网企业在第三方支付、众筹融资、供应链融资、智能银行、O2O等领域的成功经验,打造区域性金融创新高地。充分利用天津与河北的港口优势,与北京合作研发海洋金融、跨境人民币融资、离岸金融等创新产品;实现网上受理、线上线下交易,并针对企业通关业务,在互联网金融产品创新上成为互联网金融、大数据创新实验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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