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基层医院回扣也多起来了。”河南省某药企的营销总监对《每日经济新闻》感叹道。
药品回扣虽然是行业内不成文的规定,不过由于乡镇卫生院一直以来实行和医药公司讨价还价,然后按照市场需求定价销售,所以,在乡镇卫生院,回扣之风向来不盛。然而,随着新医改政策推行,他表示,基层医院要回扣的事情也 “顺势多起来”。
卫生院一手掌握基药经营权
由于政府投入不足,乡镇卫生院曾经一度举步维艰,一些地区甚至将乡镇卫生院一卖了之,而随着新农合和新医改政策逐步推进,乡镇卫生所又开始火起来了,在福州基层医疗机构甚至出现了床位不够用的情况。
国家投入使基层医疗市场不断扩大,但是对于药企来说,这个不断扩大的基层医疗市场的命脉却掌握在乡镇卫生所里面。社区和乡村诊所所报销的基本药物和新农合药物,必须从乡镇卫生院进货,然后根据进货的情况据实核销。
医药营销专家王亮对 《每日经济新闻表示》表示,从目前政策实施的实际情况来看,随着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基本药物和新农合药物的经营主体不可避免地从各级商业公司逐步转为了乡镇卫生院。
基本药物和新农合药物的经营权由乡镇卫生院一手掌握之后,有了权力的乡镇卫生院收受回扣就成了必然的事情。
卫生院的两大利益驱动
财政补偿的不足和部分药品招标价和零售价格的倒挂成为乡镇卫生院收取红包的利益驱动。
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朱恒鹏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他在浙江海宁调研时发现,财政补偿无法弥补基层医疗机构的损失。
海宁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入由三部分组成:药品收入、医疗服务收入和财政补贴。2009年海宁市全部社区医疗机构药品总收入是1.86亿,其中利润9400万元,医疗服务总收入7000万元,利润4800万元,财政拨款2038万元 (其中公共卫生财政拨款1560万元,经常性财政拨款478万元),因此可用经费为1.62亿元。但是,仅薪酬支出全市一年为1.14亿元。
施行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后,药品利润没有了,海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会出现9400万元的经费缺口。据当地卫生管理部门介绍,上述经费缺口,海宁市财政能够提供的补偿只有500万元。
部分药品的招标价格和现行零售价格倒挂成为另外一个利益驱动。之前,社区医疗机构不参与政府集中招标采购,而是自主采购药品,自主定价,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后,各省普遍推行了“三统一”政策,即统一招标、统一采购和统一配送。但是,媒体却不断曝出招标价格高于现行零售价格的案例。以青霉素为例,江苏基层医疗机构的进价是0.35元,2分钱的运输成本,其售价是0.72元,加价率虽超过了15%,但仍低于江苏省省级招标的统一采购价0.85元。
朱恒鹏分析认为,招标价格和零售价格倒挂是必然的。药企在做三甲医院的时候,已经形成了一个折扣模式和回扣空间,企业不可能贸然降价。
【作者:黄志伟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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