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出厂价15.5元的药品,经过医药公司、医药代表、医生等环节,最后以213元的价格卖到患者手中,利润达1300%。记者调查发现,在这个环节中,开药医生获利最多。(近日中央电视台)
利润达到1300%,这种怪象凸显了当前医药市场监管之混乱。按照一般理解,产品从制造厂家到消费者的手里,一般经过出厂—批发—零售这三个环节就可以了,而药品就不同了,不是由批发商从厂家那里购出,而是经过医药公司、医药代表、医生等诸多环节,最重要的是,这些环节,并不是按照正常加价,而都是要拿“回扣”的,药品有价,但“回扣”无价,最后导致药品卖出了“天价”。这就是为什么在销售环节上,药品不能像其他商品一样化繁为简的原因。
药价“翻筋斗云”,造成了“医药市场有病,患者前来埋单”的乱局,关键就在于药品市场监管混乱,有关部门监管缺失或者监管不到位。有关部门对于药品价格并不是了如指掌,而是像“盲人摸象”。比如,湖南省2010年度集中采购药品投标报价指导价格中,出厂价15.5元的芦笋片,其指导价就被定为136元,不知道这个“指导价”是由哪个部门指导的,又是根据什么“指导”出这个价格的?显然,这个指导价不是根据厂家出厂价制定的,至于是根据什么“指导”的,只有“指导部门”自己心里清楚。
为了解决“看病难”,近年来一直在进行医改,可是改来改去,患者的费用一点没有减轻,相反还比以前更重了。如今看来,将药品价格维持在一个公平合理的价位,也是医改的关键。除了对医院进行必要的体制改革以外,还应对有关监管部门进行体制改革,让有关部门负起监管的责任,加大对药品市场的监管。
来源:恩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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