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砍掉15%药品加成几无成效 关键在定价机制


时间:2010-06-01





  新医改启动已经一年有余,5月下旬,国家发改委称,截止到2010年2月份,全国各级财政已为这场改革支出3902亿。

  但成效似乎并不那么令人满意。

  根据2009年4月医改方案,未来三年医改主要方向包括: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基本药物制度推行可谓举步维艰”,长期关注医改的广东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说,事实证明,仅仅砍掉15%的药品加成根本无济于事,现行药品定价机制如果不改变,“整场医改都可能一事无成。”

  首年3902亿投入中,大部分用于基层医疗机构的建设以及提高医保覆盖率,而在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后,如何弥补基层医院的收入缺口,还没有形成一套补偿机制。

  基层医院业务增长:喜忧参半

  21世纪:新医改提及要在2011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三年内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这一目标落地情况如何?

  廖新波: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进成效相对明显,新农合覆盖面已经基本达到医改所提出的目标,报销的比例也有所提高,确实解决了部分看病难问题,也解决了部分基层卫生医院的生存问题。

  但是一些问题逃避不了。公众报销比例虽然提高,但是实际支出的绝对数可能并没有减少。比如实行新农合之前,一些地区农民治疗阑尾炎需要花费800元,推行新农合后,阑尾炎的治疗费用大幅调整到1800元,按照50%报销比例,农民需要支付900元费用,比之前支付费用还多了100元。这种情况是否普遍?不得而知。

  卫生院刺激医疗消费的行为确实在增加——不该住院的也安排住院了,因为住院才有报销,不该用的药用了,因为收益更高,卫生院医生们更愿意安排给病人打吊针,而不是便宜的肌肉注射或服药。

  我读到报表,说某农村卫生站、卫生院业务一年提升了20%,这20%究竟是喜还是忧?我说是喜忧参半,喜的是新农合救活了一些卫生院,忧的是这种不合理的医疗消费该如何监管?如果说过去农民们没钱看病,现在因为新农合享受了医疗服务,那这个20%就是正常增长;但是如果是因为有了医保支撑,而导致了基层医院的过度治疗,这个20%增长就不正常。现实中,这两种因素其实都存在。

  《21世纪》:基本药物制度推行第一年,争议不少,有些地区药品招标价格甚至高于市场零售价。针对下半年将出台的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政策,有何建议?

  廖新波:基本药物制度,有专家说已经走入绝路。2009年发改委公布了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各省在招标中也参照这一价格确定了最终中标价。这一看似合理的流程,却让很多基层医院无所适从,原因就在于中标价远远高于现行基层医院早前的实际进货价格。

  现有定价机制不改变,药品价格就降不下来。目前,国家制定的指导价是“天花板价”,价格高得离谱;省级招标价为“斩首价”,即在国家指导价基础上轻柔地挤出一点水分,价格仍然畸高。实行药品零差率后,如果这两个环节不改革,药品价格就降不下来。

  实行零差率之前,乡镇卫生院可以直接与药商谈判,把药品采购价压得很低,可以说是“拦腰价”。如今不让卫生院砍价了,他们只按照政府的统一配送价执行,“拦腰价”上调为“斩首价”,卫生院的经营也陷入困境。

  定价问题上,仅仅砍掉15%的药品加成根本无济于事,药价高是因为虚高作价,如果不能制定一个合理价格,医改各个环节正常推进都会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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